第五节 打黑除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18&rec=29&run=13

20世纪90年代,省内部分市(地)出现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
安稳定。省公安厅及时部署和指导相关市(地)开展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活动,抓
获了一批团伙犯罪嫌疑人。
自1995年起,济南市公安机关对以徐宗涛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犯罪案件展开侦查工
作。该团伙核心人物徐宗涛以开办公司为掩护,豢养一批以刑释解教人员和地痞流氓
为主的黑恶团伙成员,在济南、德州、烟台、泰安、淄博等地肆无忌惮地实施打、砸、
抢、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敛取大量不义之财,以恶逞强,欺行霸市,械斗火拼,
伤及无辜,甚至殴打值勤巡警,砍伤联防治保人员。1995年,公安机关在掌握徐宗涛
黑恶团伙中李某、黄某、逢某等主犯的有关情况后,勾勒出徐宗涛黑恶团伙的人员结
构框架和人员归属关系, 并据此拟定行动方案,于12月22日晚将徐宗涛等5名主要黑
恶团伙成员抓获归案,同时将90余名涉案成员全部抓获。经审查,徐宗涛黑恶团伙共
涉嫌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私藏枪支等各类犯罪案件71起 (徐宗涛直接组织
策划的39起,其他各小黑恶团伙作案32起) 。其中,杀人5起、伤害18起、抢劫7起、
聚众械斗5起、绑架2起、私藏枪支、弹药2起、盗窃9起、敲诈勒索8起、寻衅滋事1起、
虚假注册等经济犯罪5起、非法拘禁2起、强迫交易2起、行贿3起、窝藏2起,共造成6
人死亡,30人受伤,其中重伤13人,敛取不义之财1000余万元。1996年11月16日,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徐宗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判处徐宗涛等5名罪犯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李宝国等6名罪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分别判处其他51名
罪犯2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0年12月11日,公安部部署开展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省政府成
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展开全面围剿。专
项斗争中, 全省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9个,抓获涉案成员77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
件961起, 铲除恶势力犯罪团伙1662个,抓获团伙成员10391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
5508起,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
2003年,全省开展争创无黑恶犯罪县(市、区)活动,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791个,
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 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82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705起。临
沂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黑除恶百日会战” ,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131个,抓获团
伙成员365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4起。青岛市公安机关根据当地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的规律特点,于8-12月组织开展打击建筑市场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打掉建筑行业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抓获团伙成员4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