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警卫机构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公安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2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2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省公安厅警卫机构
    1984年3月,省公安厅警卫处列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制,副师级。人员享受人民
武装警察待遇。
    1997年2月, 省公安厅警卫处更名为省公安厅警卫局。10月,成立省公安厅警卫
局警卫队,隶属省公安厅警卫局。
    2001年11月,省公安厅警卫局同时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警卫局。

    二、市地公安机关警卫机构
    1984年,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泰安、淄博、东营、德州等市(地)公安局(处)
警卫处(科)转为现役武警编制。1987年6月,成立威海市公安局警卫处。
    1993年9月,淄博、东营、德州三市(地) 警卫处(科)撤销现役编制,改为地方公
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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