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警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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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公安厅警卫机构
1984年3月,省公安厅警卫处列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制,副师级。人员享受人民
武装警察待遇。
1997年2月, 省公安厅警卫处更名为省公安厅警卫局。10月,成立省公安厅警卫
局警卫队,隶属省公安厅警卫局。
2001年11月,省公安厅警卫局同时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警卫局。

二、市地公安机关警卫机构
1984年,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泰安、淄博、东营、德州等市(地)公安局(处)
警卫处(科)转为现役武警编制。1987年6月,成立威海市公安局警卫处。
1993年9月,淄博、东营、德州三市(地) 警卫处(科)撤销现役编制,改为地方公
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