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二篇 机构沿革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公安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2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2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全省公安机关设有省、市、县三级公安机构,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职责任务。为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警务机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86
年至2005年,全省公安机构进行2次大的调整,其间,省公安厅增设5个直属公安局和
3个列入省公安厅业务序列领导的专门公安机构; 在公安机构中,有部分单位属于武
警现役编制。机构和体制的改革,使山东省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更加科学
合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为全省公安机关实现由行政机关向执勤战斗化的根本转
变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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