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山东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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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46年的山东省警官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
一所警察学校, 建校60年来,三迁校址、十易其名。1986-2005年,学院实现两个历
史性的转变:一是在办学层次上,实现了从中专到专科,再到本科的转变。自1984起
招收专科生, 1986年起停招中专生, 2004年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
(简称警察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二是在培训对象方面,实现了从省内干警到国内
公安局长,再到世界警察的转变。1990年被公安部确定为两个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
基地之一,2005年被公安部、商务部确定为国外警察培训基地。

一、管理体制
1983年11月18日,山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升格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为省公安厅领
导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2003年9月25日,济南石油化工经济学校并入该校,新组建
的山东公安专科学校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教学业务指导。
2004年3月,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政法专项编制由398名增至521名。4月,确定新录
用的原济南石油化工经济学校155名人员的工作岗位。5月17日,教育部批准同意山东
公安专科学校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同时撤销山东公安
专科学校的建制;山东警察学院由省政府领导,实行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共管,以省
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山东警察学院为正厅级事业单位,政法专项编制610人;在
校生总体规模为6000人; 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省级财政和计划部门负责。9
月, 建立中共山东警察学院委员会、中共山东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12月5日,
举行山东警察学院成立大会。山东警察学院是培养公安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同时也
是在职警官培训基地,公安科技研究中心。

图11-2 2004年12月5日,山东警察学院成立大会在济南举行

二、师资队伍
1986年, 学校有专、兼职教师127人,其中,本科学历的70人,占教师总数的55
%。 讲师11人,占教师总数的9%,其余未定职称。1987年底,新任命副教授12人,
占教师总数的8.5%, 讲师43人, 占教师总数的30.5%, 助教64人,占教师总数的
45.4%。
1995年, 学校有专、兼职教师170人,其中,本科学历的140人,占教师总数的8
2.4%。研究生5人,占教师总数的3%;教授3人,占教师总数的1.8%。副教授35人,
占教师总数的20.6%; 讲师85人, 占教师总数的50%; 助教47人,占教师总数的2
7.6%。
2005年,学校有专、兼职教师26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04人,
占教师总数的38.8%, 教授14人, 占教师总数的5.2%,副教授90人, 占教师总数的3
3.6%, 讲师135人,占教师总数的50.4%。在学历结构上,有博士2人,硕士54人,本
科生211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8人、硕士学位60余人。在年龄结构上,45岁以下的教
师2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