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警在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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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人中、高等教育
成人中等专业教育。1985年起,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及各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
干校相继开办成人中专班, 招收在职民警和保卫干部进行为期2年的公安专业中专学
历教育。 1985-1986年,各市公安干部学校相继改建为公安干部中专学校。开办在职
中专班,同时设立函授部,通过脱产学习与函授业余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民
警中专学历教育, 负责大中专函授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脱产学习学制为2年,函授
学习学制为3年。 民警须参加省教委组织的全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
省招办审核录取。 毕业后发给干部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1990-1995年,全
省公安机关在职公安民警、保卫干部脱产及函授中专学历教育毕业生共8519人。
成人大专教育。经省教委批准,山东公安专科学校1985年开办成人大专学历教育,
称为干部专修科。学员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办审核录取,脱
产学习2年, 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1985年,山东公安专科学校
经成人高考招收学员56名。经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单独组织考试,将山东省人民警察
学校1984年招收的92名中专班学员全部转为专修科学员。1986年、1987年干部专修科
连续招生,共培养学员200余人。
1985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设立函授站,负责该院刑事侦
查专业高等函授教育在山东的招生及面授教学组织工作。 1985-1986年,该院在山东
招2届函授生,共培养高等公安侦查专业人才2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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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995年山东省在职民警、保卫干部中专学历教育统计表

表11-3 单位:人
┌──┬──┬──┬──┬──┬──┬──┬──┐
│年份│1990│1991│1992│1993│1994│1995│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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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4337│345 │726 │611 │1140│1360│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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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山东公安专科学校设立函授部,举办公安专业高等专科函授教育,学制
3年。 在职民警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办审核录取,采取个人
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当年招收专科函授生179名,1989年招生188名。
199 0-1992年,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停止成人函授招生。1993年,重新开始专科函授招
生,当年招收函授大专生370名。
成人高等专业证书教育。自1987年开始,省公安厅委托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及中国
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举办公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教学班,
民警经过一至二年的脱产或半脱产学习获得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截至2001年,全
省公安机关共有11029名民警参加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教学班学习并完成学业, 达
到岗位工作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取得了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

二、高等教育公安管理专业自学考试
1989年,省公安厅商省自考办同意,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公安管理专业专科自学考
试,委托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为主考院校,具体承办专科自考相关事宜。为加强对自考
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省公安厅成立自学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处。各市(地)
公安局(处)以及考生较多的县(市)公安局设立自考管理站。考试报名以市(地)公安机
关为单位组织集体报名。至2005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共有7310人获得自考大
专毕业证书。

1994-2005年山东省公安系统招收函授大专生人数统计表

表11-4 单
位:人
┌──┬──┬──┬──┬──┬──┬──┬──┬──┬──┬──┬──┬──┐
│年份│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
├──┼──┼──┼──┼──┼──┼──┼──┼──┼──┼──┼──┼──┤
│人数│265 │171 │198 │217 │202 │221 │217 │115 │116 │停招│63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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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省公安厅经省自考办同意,在省内公安系统开考高等教育公安管理专业
本科自学考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考。在考民警一度达8000余人。鉴于公安管理
专业的行业特点,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
民航公安民警) 、武装警察。1999年上半年开始,陆续有5852名公安民警完成公安管
理专业本科自考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获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 001年下半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为符合条件的公安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
学士学位。 截至2 005年,共有3207名自考本科毕业生获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委
员会授予的法学学士学位。

1992-2005年山东省公安自考专本科毕业人数和获得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

表11-5 单位:人
┌──┬─────┬─────┬────┐
│年份│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
│1992│1966 │ │ │
├──┼─────┼─────┼────┤
│1993│573 │ │ │
├──┼─────┼─────┼────┤
│1994│1017 │ │ │
├──┼─────┼─────┼────┤
│1995│217 │ │ │
├──┼─────┼─────┼────┤
│1996│194 │ │ │
├──┼─────┼─────┼────┤
│1997│84 │ │ │
├──┼─────┼─────┼────┤
│1998│364 │ │ │
├──┼─────┼─────┼────┤
│1999│449 │291 │ │
├──┼─────┼─────┼────┤
│2000│430 │680 │ │
├──┼─────┼─────┼────┤
│2001│557 │835 │543 │
├──┼─────┼─────┼────┤
│2002│593 │1253 │558 │
├──┼─────┼─────┼────┤
│2003│464 │1288 │998 │
├──┼─────┼─────┼────┤
│2004│216 │710 │572 │
├──┼─────┼─────┼────┤
│2005│186 │795 │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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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远程网络教育
2002年下半年,省公安厅政治部与山东大学联合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办现代远程网
络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专升本) ,学制3年。学员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
业证书,符合成人教育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在全省公安
系统招收295名民警,2003年,招收140名民警。

四、在职民警硕士研究生学位教育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自2001年开始,按照公安部
政治部、国家学位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民警报考在职攻
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每年部署各级公安机关推荐有一定公安工作经历,具有大
学本科学历的优秀民警报名参加全国知名高校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和学习。截
至2005年底,全省公安机关有数千名在职民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国知名高校在职
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和在读的民警近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