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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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 全省共有14名民警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41名民警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66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
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19名民警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
誉称号;477名民警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