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省公安厅设立党组纪检组(1983年12月改为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公安
厅纪检组),1989年3月,设立山东省监察厅驻省公安厅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省纪委驻
省公安厅纪检组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两种职能。1993年,随着省公安厅撤销党
组成立党委,纪检组撤销,设立中共山东省公安厅纪律检查委员会。至2005年12月,
全省县级(含,下同)以上公安机关共建立纪检监察机构166个,其中纪委151个、纪检
组15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74 6名。
1986年,省公安厅成立审计处。2000年12月,省公安厅机关机构改革,审计处撤
并到纪委, 称纪委审计室。2003年1月,审计室单设,称山东省公安厅审计室,各市
及县(市、区)公安机关相继成立审计处、科、室。至2005年12月,全省县以上公安机
关共建立审计机构102个,配备审计人员392名。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发《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将警务督察纳入法制轨道。
1998年12月,省公安厅成立警务督察队,2001年3月,成立警务督察处。至2002年5月,
全省17个市、139个县(市、区) 公安机关全部建立警务督察机构,共有专职督察民警
825名。
自2000年3月起,省公安厅在各110报警服务台增加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职能,与公
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等部门分工负责,逐步建立健全群众电话投诉事项的受理、
报告、处置、反馈、保密等各项制度。
第一节 监督机构
1981年1月,省公安厅设立党组纪检组(1983年12月改为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公安
厅纪检组),1989年3月,设立山东省监察厅驻省公安厅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省纪委驻
省公安厅纪检组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两种职能。1993年,随着省公安厅撤销党
组成立党委,纪检组撤销,设立中共山东省公安厅纪律检查委员会。至2005年12月,
全省县级(含,下同)以上公安机关共建立纪检监察机构166个,其中纪委151个、纪检
组15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74 6名。
1986年,省公安厅成立审计处。2000年12月,省公安厅机关机构改革,审计处撤
并到纪委, 称纪委审计室。2003年1月,审计室单设,称山东省公安厅审计室,各市
及县(市、区)公安机关相继成立审计处、科、室。至2005年12月,全省县以上公安机
关共建立审计机构102个,配备审计人员392名。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发《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将警务督察纳入法制轨道。
1998年12月,省公安厅成立警务督察队,2001年3月,成立警务督察处。至2002年5月,
全省17个市、139个县(市、区) 公安机关全部建立警务督察机构,共有专职督察民警
825名。
自2000年3月起,省公安厅在各110报警服务台增加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职能,与公
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等部门分工负责,逐步建立健全群众电话投诉事项的受理、
报告、处置、反馈、保密等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