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老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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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 2005年9月,省公安厅为参加抗战的老同志颁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
章。图为颁发仪式结束后,参加人员合影

1986年12月,省公安厅设离退休干部处,隶属于省公安厅政治部。其职责是负责
厅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及党建工作,组织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
待遇,负责老干部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和开展文体活动等。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建立老干
部工作部门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至2005年底,全省市级公安机关设老干部工作机构
16个, 工作人员64人;全省公安机关共有离退休人员11615人,其中,离休干部1475
人、退休干部9727人、退休工人413人。
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老干部阅读文件、走访慰问、情况通报、听报告、参加重
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制度,并注重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为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省公安厅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厅长报告全省公安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截至
2005年,省公安厅召开咨询委会议22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建有老干部基层党组织
259个,离退休党员10427人,占全体离退休人员的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