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执法监督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公安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1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1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5年4月, 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明 确全省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范围、 方式、监督程序。1998年3月,省公安厅印发 《山东省公安机关追究执法办案违法责任规定(试行)》,确立了追究执法办案违法责 任的原则、 追究范围及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程序。2000年8月,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 内部执法监督规定, 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1986-2005年,全省各级公安 机关全面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个案监督和推行“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工 作,进一步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其间,开展案件法律审核90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