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点单位消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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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 省公安厅在济南召开全省消防重点保卫工作会议。1991年,省公安
厅发布《山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分级划分暂行标准》。至1992年底,全省共列出消
防安全重点单位5696个, 其中, 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130个、二级1814个、三级
1752个。1993年,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各地进一步加强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保卫和消防监督工作。 1994-1995年,省公安厅、省商业厅、
省供销社、省城乡建设委员会、省人防办和中保山东分公司对投入使用或正在建设的
宾馆、饭店、歌舞厅、商场、游乐场和封闭式的集贸市场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持续
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强县的消防技术装备建设和安全保
卫工作,全面改善了商店(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条件。1996年5月至1997年5月,
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中型商场、旅游涉外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
全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古建筑普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1999年,省公
安厅下发《关于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适应形势发展,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调整,统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档案格式,对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1999年12月至2000年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冬季消防专
项检查治理活动,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大型仓库堆场、高层和地
下建筑等。 至2000年,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1139个,其中,一级1159个、二级
6289个、 三级3691个。2001年3月,各地根据消防监督员数量,量化消防监督检查工
作目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重点单位再次进行调整,至2005年底,全省共
登记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1974个, 其中,公众聚集场所6060个,学校、医院、养
老院、托儿所等2873个,易燃易爆场所6600个。
为切实加强铁路、 交通、民航系统的消防监督工作,2000年3月,省公安厅下发
《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公安机关与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
明确地方公安机关与各专业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 并对全省700余名消防监督干部
进行业务培训。2001年,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联合
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专项检查,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
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为重点,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对全省公
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27045家公众聚集场所和48144家
学校、 医院、幼儿园进行检查治理。此后,连续4年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专
项治理。2003年12月,全省开展消防“平安行动”大规模夜间检查活动,检查单位和
场所44433个,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49990处,依法责令当场改正32828处。

图5-3 2003年3月,消防人员深入检查单位内部开展消防检查

2004年1-3月, 全省组织开展为期70天的消防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发现火灾
隐患1583处,拆除3处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内的违章建筑,责令3处违章生产、经营场所
停业整改。 5-9月,在全省开展“平安商场”、“平安场所”、“平安医院”、“平
安学校”消防创建活动,5400多个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参与,投入资金
1.5亿元, 成立消防组织3600余个,打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1800余处,新设疏散指
示标志6.2万块, 有效改善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9-12月,省公安厅组织
4000余个检查组, 1万余名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民警参加消防“零点平安大行动”。
其间,在全省开展了大中型纺织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17个(次) ,督
促增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530余个、 疏散指示标志650余个, 更换、维修灭火器
1390余具, 清理疏散通道469条, 增建、打通安全出口190余个,整改其他火灾隐患
940余处。 “零点平安大行动”中,省政府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省共排查
整治重大火灾隐患270处,政府挂牌督办57处,至2005年底全部整改完毕。
2005年2月6日, 全省统一开展由4500个检查组、12000余名公安民警参加的“春
季平安夜查大行动”,共检查单位30357个,发现火灾隐患36567处,督促单位立即整
改隐患31554处。 5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
理活动,共组成各类消防安全检查组495个,对全省能够容纳50人以上的6295家商场、
市场进行检查。 10月26日, 省公安厅在聊城市召开全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两个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和及时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建设现场会,推广聊城等
地“两个能力”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至2005年底,全省8446个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和1.4万余家包括“九小场所” 在内的非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
展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