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防尘与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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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尘

图6-2 招远市玲南金矿爆破工井下爆破后及时喷水除尘

黄金矿山在凿岩、爆破、装载、溜井放矿、破碎等作业过程中,均易产生大量粉
尘,其中小于5微米的微粒粉尘(呼吸性粉尘)长时间悬浮于作业环境中,工人长期吸
入将严重危害身心健康。1986-2005年,全省黄金矿山积极采取各种综合防尘措施,
取得较好效果。
(一)除尘
黄金矿山除尘方法较多,通风除尘是最基本的方法。黄金矿山在不断完善通风系
统的基础上,注重局部通风,所有采掘地点均安装局扇风机,保证新鲜风流贯穿采掘
工作面。
20世纪90年代起,黄金矿山湿式作业采矿,采用湿式凿岩、水封爆破、作业点洗
壁、喷雾洒水和巷道水幕等方式除尘,效果良好,除尘效率达到90%左右;选矿破碎
系统普遍采用局部密封、先进的文丘里除尘器,配合喷雾洒水等措施,较好地防止了
粉尘危害。

1986-1997年山东省黄金矿山粉尘合格率统计表
表6-2
单位:%

┌──┬────┬────┬─────┐
│指标│全省平均│省属矿山│市、县矿山│
│年份│ │ │ │
├──┼────┼────┼─────┤
│1986│84.20 │84.55 │84.00 │
├──┼────┼────┼─────┤
│1987│85.99 │84.17 │86.92 │
├──┼────┼────┼─────┤
│1988│86.73 │85.06 │87.54 │
├──┼────┼────┼─────┤
│1989│87.20 │85.03 │88.11 │
├──┼────┼────┼─────┤
│1990│86.54 │81.79 │88.28 │
├──┼────┼────┼─────┤
│1991│87.02 │83.92 │88.54 │
├──┼────┼────┼─────┤
│1992│87.12 │83.22 │88.43 │
├──┼────┼────┼─────┤
│1993│87.62 │84.07 │88.84 │
├──┼────┼────┼─────┤
│1994│87.34 │83.85 │88.53 │
├──┼────┼────┼─────┤
│1995│87.46 │83.49 │88.80 │
├──┼────┼────┼─────┤
│1996│88.12 │83.85 │89.58 │
├──┼────┼────┼─────┤
│1997│88.61 │82.80 │89.43 │
└──┴────┴────┴─────┘

(二)个体防护
黄金矿山将个体防护作为防尘工作重要环节,为接尘职工配备口罩等防尘用品。
20世纪80年代以前,防尘口罩质量较差,阻尘效率不高。90年代以后,防尘口罩制造
技术得到提高,大多采用内外两层无纺布、中间一层衬过滤布(熔喷布)制成,阻尘效
率达到98%以上。随着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工人防护意识不断提高,上岗前佩戴防尘
口罩已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粉尘检测
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省黄金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定期
测定产尘点的空气含尘量,每月两次测定凿岩工作面粉尘含量,其他工作场所每月测
定一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年至少测定一次。矿山配置检测仪器,开展日
常粉尘检测工作,及时掌握各作业场所粉尘情况,评价粉尘污染程度,并对生产工艺
通风除尘措施效果进行鉴定。

二、劳动保护
全省黄金矿山企业在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防治、增强女工
保护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技术防御措施,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各矿山企业努力控制
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职工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改善作业环境,改善劳动条
件,减轻劳动强度,为职工创造舒适、良好的作业环境,设立操作间,配备通风、降
温、除湿设备设施,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
育职工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为职工建立健康卫生档案,定期为职工查体,及时掌握职
工健康状况、职业病防治状况,对已发现并确定患职业病的职工,立即调离原岗位,
及时安排就医和疗养。2003年9月,玲珑金矿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进行补充、
完善,重新规范,对关键劳动用品按规定发放、其他小护品按工种发放,保证职工在
作业过程中得到较好的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