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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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省黄金公司将安全教育培训列入议事日程,多次组织全行业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全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
利用各种形式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企业将
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例作为教材,用事实教育职工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收到较好效果。
1990年,招远黄金集团公司编辑《招远黄金矿山事故案例》,印发各矿山企业职工学
习。
1994年开始,各黄金矿山安全教育培训方法不断调整进步,培训方式更加多样化。
乳山金矿等单位采用短训班、班前班后会、事故现场分析会,并开展日、周、月安全
活动培训;焦家金矿等单位采用言传身教、感化教育、案例教育等方式培训;招远市
一些矿山采取以师带徒、巡回讲学、开展技术讲座和示范表演、岗位练兵、安全技术
表演赛等方式进行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广大员工强化了安全意识,
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图6-1 1994年,金洲集团采矿工人在竖井口召开班前安全会

1998年,省黄金公司开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安全教
育培训网络化打基础。焦家金矿、新城金矿、三山岛金矿等矿山企业先后建成电化安
全教育室,基本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的网络化。2002年,焦家金矿61112采矿班,在团
中央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全国首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中,
被命名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此后,全省黄金行业先后开展以“安全生产、我
要当先”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促进了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级”培训。1986-2005年,全省各黄金矿山对新工人和代培人员实行矿(厂)、
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从事井下作业职工实行“以师带徒”制度,新工人须由有安全工作经验的
职工带领工作满4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对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
年以上重新上岗的,需再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的安全培训。
全员安全培训。1995年4月和11月,省劳动厅与省冶金公司、省黄金公司共同举
办两次矿长安全培训班,黄金系统有28名矿长(副矿长)参加培训。各黄金矿山企业按
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对职工每年组织一次或多次安全培训,学习内容主要
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标准、安全管理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等;各
矿山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生产时,均按照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通过全员培
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002年,全省黄金行业认真贯彻实施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考试考核,企业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任职资格证书。
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1999年,全省黄金行业依照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放
特种作业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季节性安全教育培训。每年适时开展季节性安全教育培训。夏季开展“防雷电、
防洪汛、防坍塌、防暑降温”的安全教育培训;冬季开展“防寒、防冻、防火、防中
毒”的安全教育培训;部分矿山还针对多数职工家住农村、夏秋季参加农收的特点,
开展“防疲劳”安全教育培训;节假日期间,开展相应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