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山东省黄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几经变迁。1981年,省黄金公司成立安全环保
科,1984年,升格为安全环保处。1988年8月,省黄金工业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立。
1996年,省黄金工业总公司改制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生产技术部,内设安
全环保科,与行业管理办公室共同行使全省黄金行业的安全环保管理职能。2004年,
生产技术部改为安全生产部。2005年,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山企业共有安全
管理人员200余人,注册安全工程师20余人,注册安全评价师10余人。
1986年后,烟台、潍坊、临沂、青岛、威海等市(地)及其所辖的产金县(市、区)
黄金管理部门,均设立安全环保科,配备管理人员,负责黄金矿山安全检查、事故防
范、事故处理以及环境监测、污染事故处理等工作。各黄金矿山企业相继建立一把手
负责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处(科),配备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各坑口(车间)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现
场安全管理。从省公司到基层矿山企业,形成了一把手抓安全,层层有人管的安全管
理网络。
二、安全管理制度
1986年,冶金工业部山东黄金公司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印发全省各黄金行业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在生产实践中认
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
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在严密组织生产
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发生。全省各黄
金生产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井下生产、选矿生产、辅助生产、氰化冶炼生产
等各工种操作规程,制定井下、井上生产岗位及辅助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矿部领导、车
间(矿井)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等安全岗位责任
制。
1987年5月,冶金工业部山东黄金公司制定《职工安全守则》,提出“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等要求。
1988年,招远县黄金公司印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企业要遴选有经验、
懂业务、会管理、工作认真扎实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科;对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工、
团齐抓共管,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在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原则;对安全生产实行安全人员优先配备,安全问题优先解决,
安全措施项目优先落实,安全资金优先保证,安全物资优先供应“五优先”,形成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1990年9月,省黄金工业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
条例》和《环境保护法》,不断加强全省黄金行业安全环保工作,并结合全省实际情
况,制定《山东省黄金行业安全、环保监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设安全环保监
理员,在业务上受省黄金工业局直接领导,并明确安全环保监理员监督检查安全、环
保技措工程等职责。同年,玲珑金矿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制定《通风防尘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安全环保管理标准》和全矿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五
莲县七宝山金矿等单位印发《安全、环保与工业卫生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
化。企业与各生产车间、处室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993年5月开始,全省黄金矿山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同
时,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相关安全条例进行整改,使矿山建设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落实矿长矿山安全负责制,保证黄金
矿山的生产安全。
1995年10月,平邑县归来庄金矿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把责任
目标分解到采区、选厂及各职能科室,再逐级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和个人,形成
了从上到下的目标责任体系。2002年,招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形势发展和生产
实际情况,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印发各企业。2004年,焦家金矿
修订完成《焦家金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涵盖工种235个。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与制度
视图
一、管理机构
山东省黄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几经变迁。1981年,省黄金公司成立安全环保
科,1984年,升格为安全环保处。1988年8月,省黄金工业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立。
1996年,省黄金工业总公司改制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生产技术部,内设安
全环保科,与行业管理办公室共同行使全省黄金行业的安全环保管理职能。2004年,
生产技术部改为安全生产部。2005年,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山企业共有安全
管理人员200余人,注册安全工程师20余人,注册安全评价师10余人。
1986年后,烟台、潍坊、临沂、青岛、威海等市(地)及其所辖的产金县(市、区)
黄金管理部门,均设立安全环保科,配备管理人员,负责黄金矿山安全检查、事故防
范、事故处理以及环境监测、污染事故处理等工作。各黄金矿山企业相继建立一把手
负责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处(科),配备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各坑口(车间)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现
场安全管理。从省公司到基层矿山企业,形成了一把手抓安全,层层有人管的安全管
理网络。
二、安全管理制度
1986年,冶金工业部山东黄金公司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印发全省各黄金行业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在生产实践中认
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
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在严密组织生产
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发生。全省各黄
金生产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井下生产、选矿生产、辅助生产、氰化冶炼生产
等各工种操作规程,制定井下、井上生产岗位及辅助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矿部领导、车
间(矿井)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等安全岗位责任
制。
1987年5月,冶金工业部山东黄金公司制定《职工安全守则》,提出“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等要求。
1988年,招远县黄金公司印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企业要遴选有经验、
懂业务、会管理、工作认真扎实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科;对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工、
团齐抓共管,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在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原则;对安全生产实行安全人员优先配备,安全问题优先解决,
安全措施项目优先落实,安全资金优先保证,安全物资优先供应“五优先”,形成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1990年9月,省黄金工业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
条例》和《环境保护法》,不断加强全省黄金行业安全环保工作,并结合全省实际情
况,制定《山东省黄金行业安全、环保监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设安全环保监
理员,在业务上受省黄金工业局直接领导,并明确安全环保监理员监督检查安全、环
保技措工程等职责。同年,玲珑金矿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制定《通风防尘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安全环保管理标准》和全矿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五
莲县七宝山金矿等单位印发《安全、环保与工业卫生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
化。企业与各生产车间、处室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993年5月开始,全省黄金矿山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同
时,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相关安全条例进行整改,使矿山建设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落实矿长矿山安全负责制,保证黄金
矿山的生产安全。
1995年10月,平邑县归来庄金矿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把责任
目标分解到采区、选厂及各职能科室,再逐级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和个人,形成
了从上到下的目标责任体系。2002年,招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形势发展和生产
实际情况,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印发各企业。2004年,焦家金矿
修订完成《焦家金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涵盖工种2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