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冶炼方法与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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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黄金冶炼历史上多用火法冶炼,1988年开始采用湿法冶炼。21世纪初,引
进黄金精炼技术,开始生产国家标准金锭。

一、火法冶炼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省内黄金冶炼均是火法炼金。火法炼金原料主要是金泥
或金砂,工艺工序为:1.将金泥放在铁锅内加温,使金泥中的硫化物变成氧化物。2.
将金泥盛入炉中缓慢加温,焙烧2小时~3小时。3.进入转炉熔炼(熔炼温度1200℃~
1300℃),用硼砂、石英粉作助熔剂。4.金泥熔化后倒入“铅”罐,双手提罐蹲击(又
名蹲水子),熔炼生成的合质金沉于罐底,杂质(俗称釉子)浮于上部取出。5.将熔融
的合质金倒入冷水,进行水淬。6.水淬时搅动,使进入水中的合质金变成散碎珠状或
片状。7.合质金若含铜较高用硫酸作溶剂、含铅高用硝酸作溶剂进行酸浸。酸浸结束
时,用开水冲洗至水清,金粉沉于罐底。8.将金粉除水烘干、称重、铸锭。
火法冶炼设备主要有铁锅、“铅”罐、瓷缸、耐酸罐、坩埚、焦炭炉、柴油(煤
油)炉、中频感应炉、电炉等。20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改为中频感应炉、电炉。
火法冶炼金锭成色一般在九成左右,高者达九九成,回收率一般在96%左右。

二、湿法冶炼
1988年9月,焦家金矿在省内首次采用湿法冶炼黄金。之后,三山岛金矿,招远市
北截金矿、金翅岭金矿、国大冶炼厂,莱州、蓬莱、乳山、牟平、平度等县(市、区)
的部分金矿也开始采用湿法冶炼,回收率达到99%以上。由于湿法冶炼可综合回收多
种元素,至2005年,山东省黄金冶炼企业绝大多数采用湿法冶炼黄金。
湿法冶炼原料(金泥)含金量一般在20%左右,其他多为杂质,需经酸浸除杂。酸
浸是金泥加入搪瓷罐后在负压条件下浸出,将金泥中的铜、锌、铁溶解成离子状态进
入溶液,酸浸结束后,进行固、液分离,放入钛反应釜中用硝酸浸出,同时将银分离
出来。固态金送下一工序分金,脱水后的金粉再用王水溶金,用二氧化硫还原,得粗
金粉,然后将粗金粉加工制成阳极板进行电解,产出高纯金粉,经洗涤烘干后,熔铸
制出高纯金锭。
湿法炼金设备主要有反应釜、吸滤器、中频炉、熔炼炉、ICP发射光谱仪、AAS原
子吸收仪、金银电解槽等。

三、黄金精炼
2001年6月和2002年6月,山东黄金集团焦家金矿精炼厂和山东招金集团金银精炼
厂在省内率先引进国外(瑞典波立登公司)先进精炼黄金技术,并建成投产。至2005年,
年生产能力均为标准金锭30000千克、标准银锭120000公斤。
精炼工艺主要由预浸除杂、氯化分金、金还原、银电解、金银铸锭工序组成:先
将非标金粉(或金泥)通过预先处理除去大部分铜、铁、铝、锌等杂质,然后在酸性溶
液中通入氧化剂溶解贵金属及残留的少量杂质,得到的溶液经过过滤后,加入还原剂,
通过控制氧化还原电位进行选择性还原,最终得到符合标准的金粉。生产过程中,金
溶液采用密闭容器及管道泵输送,有效防止金属机械损失;采用PLC(可编程序控制器)
系统控制工艺参数。该工艺冶炼黄金,质量高、生产稳定、技术经济指标好。
四、冶炼生产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省各黄金冶炼厂(车间)均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制定严格的
炼金生产管理制度,规定:1.工作人员入厂(车间)时更换工作服,下班后工作服不准
带出冶炼厂(车间)。2.更衣、洗澡后自觉接受警卫检查,工作时间一律不允许会客。
3.操作间内或接触贵金属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将任何物品带出工作室;确因需
要带出的物品,须经厂(车间)负责人及警卫检查登记方可带出。4.炼金工有保卫国家
财产的责任和义务,严守炼金机密,对临时进入冶炼厂(车间)的人员有监督权。5.外
来人员须持本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介绍信,经冶炼厂(车间)负责人同意,由接待部门
写出申请报告,经负责人签字、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冶炼厂(车间)派人陪同,
方可进入精炼室内,不准携带包裹和文件,不经同意不得接触贵金属。6.出入车辆须
接受警卫检查,警卫人员不得接触贵金属。7.外来加工客户,在黄金称量、监熔、取
样过程中要外罩白大褂、换拖鞋,在警卫人员监督下入出冶炼厂(车间)。8.成品金及
半成品金严格交接手续,计量取样后入财务部保险柜,待分析结果报出后,由交易部
在24小时内送交上海黄金交易所下设的中国人民银行交割库,运输过程中须有警卫护
送,然后在黄金交易所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炼金生产过程中,从投料到产出成品,随时随机取样检测、化验。金锭用抽块法
取样,每块采取五个点,残渣采用方格法取样。通过检测掌控炼金全过程,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寻求炼金指标最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