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物资计划编制与采购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黄金工业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7/article/10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7/article/10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物资计划编制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全省各黄金企业为减少物资储备资金,加强物资采 购的计划性,根据定额、产量、作业量、消耗标准,本着合理储备、减少积压、加速 周转的原则编制物资计划。 省内各黄金企业根据年、季度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大修理业务、新产品试制、 福利设施、矿山维简等专项工程计划,以及材料定额标准,按物资类别,编制物资供 应(申请)计划,上报黄金物资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平衡、编制供应、 运输计划上报省黄金公司和有关物资管理部门。省黄金公司针对直属企业和地方企业 不同情况,汇总上报申请和下达物资材料供应计划。各直属黄金企业对有计划的定额 材料,实行定额供应。对非定额材料需要超供时,用料单位需申明原因,经有关部门 批准后供应。招远、蓬莱、莱州、乳山、平度、莱芜、栖霞、海阳等县(市、区)所属 矿山在参照国有黄金企业物资消耗标准编制物资计划的同时,依据生产经营和物资消 耗的实际情况编制计划。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各黄金企业自行编制物资计划。 二、物资采购 全省各黄金生产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按各自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1990年之前,蓬莱县黑岚沟金矿属于乡镇企业,所需材料由矿山供销科负责购进。 当年3月, 黑岚沟金矿被蓬莱县黄金工业公司接收,部分材料由县黄金工业公司负责 供应。10月,矿山原材料全部自行购进,矿供销科根据各用料单位上报的材料计划, 由供销员分类采购。 1991-1993年,玲珑金矿供销处以“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物资供应”为工作中心, 争取国家计划内分配的钢材5700吨、 木材7800立方米、水泥3000吨、煤炭17300吨, 其他国控部管物资1100吨。计划价格差异率控制在13%~15%以下。同时,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积极与外单位串换调剂所需物资,保证生产、建设物资的供应,减少 积压浪费, 确保玲珑金矿大开头255技措井、选冶厂磨浮系统改造扩建等重点工程所 需物资的供应。 1995年5月,玲珑金矿根据公安部门要求,率先成立爆炸物品管理站。由物资装 备公司兼管,负责全矿爆炸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爆炸 物品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坚持从厂家直接订货采购。2004年,该矿通过国家科工委 和山东省国防科工办组织的爆破器材直供企业达标验收,成为山东省黄金矿山第一家 通过达标验收的爆破器材直供企业。 1997年5月,蓬莱市黑岚沟金矿学习蓝星集团购销比价管理经验,在矿山实行材 料购销比价管理。供销科和企审科工作人员按仓库月度平衡的材料计划进行询价,企 审科统一汇总出最低价后,由供销科组织人员购进,全年节支20余万元。 1998年,焦家金矿成立物资处。物资采购过程中, 坚持择优、择廉、择近、货比 三家的采购原则, 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变化,及时作出进货决策;根据矿山所需材料, 实地确认物资质量, 洽谈合理价格,确定进货数量;定时、定量、定额一次性发放,保 持零库存, 减少储备资金占用。2000年,取消三产单位采购权。2005年,进货总额25 00万元,节约资金185万元。 1999年8月,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物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有 关单位结合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学习“亚星经验”,贯彻落实“国有工业企业物 质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2000年,新城金矿、三山岛金矿、沂南金矿等矿山企业实行内部市场化改革,成 立价格资产管理处和采购办公室。价格资产管理处通过网络、电话、市场调查等手段 进行价格咨询,提出价格限制要求,统一购货。物资采购中坚持“先厂家、后批发、 再市场、择优采购”的原则,及时准确、优质低价地组织进货。对大宗物资由矿比价 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标单位,统一计划、集中招标采购。采购办公室在采购计划 完成后及时将采购情况向全矿公布,接受全矿职工监督,并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 查处理。全矿所有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一律招标采购,规范了企业的物资采购与供应, 降低了企业的采购成本。 随着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招远、蓬莱、莱州等县(市、区)黄金企业在物资采购 过程中大胆改革,所有物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招标采购;物资采购实行比质比价, 做到货比三家,择优择廉,就近就地;做到五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质量不合格不 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淘汰产品不采购,过期商品不采购。 2005年1月, 玲珑金矿印发《关于非定额、定额物资发放的有关规定》,要求各 单位的物资消耗定额下降6%,非定额下降10%以上。5月,玲珑金矿成立物资采购管理 委员会,印发《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实现了阳光采购。至年底,全年物资消耗 比上年度降低11.1%; 全矿累计招标30次,招标采购金额602.47万元,全年比质比价 19次,采购金额719.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