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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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按经营业务范围分为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信用保险公司,按组织
形式分为国有独资、股份制、中外合资、外资公司及保险互助会。进驻山东的保险公
司均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设有省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县级支
公司或营业部,支公司以下根据需要设立营销服务部。1996年7月30日前,人保山东
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各分公司、平安保险各分公司均为兼营财产险
业务和人身险业务的综合性保险公司。1996年7月至2002年,依据《保险法》的规定,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公司,太平洋、平安保险各分公司先后完成财产险、人
身险分业经营。至2005年底,中资、中外合资保险机构在山东设立省级分公司41家,
其中,中资保险机构39家,中外合资保险机构2家。另外,外资保险公司在山东设立
代表处3家。
20世纪80年代,青岛成为计划单列市后,多数保险公司对设在青岛市的分支机构
实行总公司计划单列,直接归属总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