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监管机构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保险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article/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article/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几经变动。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 事管制委员会曾短时间履行保险业的监管职责。1949年12月5日,人保青岛市分公司 成立,内设监理股,主要行使对4家私营保险公司和1家外商保险公司的监管职责。1 949-2005年,山东保险业的监管机构先后为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保监局。监管 机构的主要职责为拟定保险事业的方针、政策,批准保险企业的设立,指导、监督保 险企业的会计账册和报表单据,并对保险企业在业务经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或者损害被保险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给予经济制裁,直至责令其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