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打击虚假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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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的虚假经营行为主要表现在假数据、假保单、假账目、假赔案、假宣传
等违规行为(简称“五假”行为)。1996年,人行山东省分行开始查处航意险假保单。
2001-2005年,保险监管部门重点打击“五假”行为,全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增强,
市场秩序好转。

一、打击制假行为
1996年,山东省航意险市场发现假保单,保险代理网点擅自印制保单或使用废止
的旧保单,外省市保险公司保单流入山东,假保单也混入其中。为此,人民银行统一
监制保单,采用防伪标志,以防异地出售。
2002年,济南保监办制定《关于查处保险业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方案》、
《关于整顿保险业误导客户和相互诋毁行为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整顿规范保险业营
销服务网点的实施方案》,重点整顿查处造假行为。制定《2002年保险业整顿工作抽
查和重点检查方案》,对“五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表。6月,济南
保监办对济南、枣庄等9个市27家保险机构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共检查保单2万份,
各种账册300余本,花名册60余本,检查代理人资格证书18554本。检查发现,财产险
业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虚增赔款金额、在保单要素未作变更的情况下出具批单退
费、协议承保及违规经营等。
2001年,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选择13家销售量大、管理规范的航空公司直属机构,
报批兼业代理航意险销售工作。8月,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查出1家外省的旅游公司代
理批发航意险假保单3万份(实际销售3000份),是一起涉及全国的制假售假大案。
2003年4月1日,济南保监办规定:财产险公司严禁以统括保单名义承保异地车辆,
车贷险业务由贷款银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承保。4月15日起,各保险公司全部使用电
脑出单方式销售新保单。代理机构出售保单,须取得省级以上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
并向济南保监办备案。
2004年,山东保监局采取重点突破、层层推进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对保险市场
诈骗犯罪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3月,山东保监局与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联合开
展打击保险领域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争取公安部门的配合,
开展打击车贷险、房贷险诈骗犯罪活动。通过银行、证券、保险三方监管部门联席会
议,防止车贷险逾期业务进一步扩大。6月17日,山东保监局和省地税局联合转发中
国保监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月1日起,
全省启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12月15日,山东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开展统一发
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未使用统一发票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直至取消相关资格。
2005年6-11月,山东保监局采取选准重点、由点到面、层层推进的方式,开展假
数据、欺诈误导、理赔难等专项治理活动。对人身险欺诈误导和违规宣传材料的问题,
采取暗访、突击检查、调阅资料以及客户回访等措施,打击欺诈误导等影响行业形象
的失信行为。

二、整顿销售误导行为
2002年,济南保监办对误导客户和相互诋毁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人身险公
司存在虚假宣传保险条款内容、服务质量,预测公司盈利或红利以及保单分红、利差
返还等不确定的保单利益等问题。济南保监办责成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不良信用行
为个人代理人登记管理办法》,对存在严重误导行为的个人代理人记入“黑名单”,
取消从业资格,实行全行业禁入。8月,济南保监办在《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关于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的公告》。各保险公司将《关于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的公
告》和《关于购买人身保险现行产品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
贴。9月11日,济南保监办对各保险公司贯彻落实《整顿保险业误导客户和相互诋毁
行为的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的保险公司使用绝对化和排他性语言夸
耀自己的公司,攻击或诋毁竞争对手,谋取商业利益;有的将本公司条款及费率与其
他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的类似保险条款及费率或利率进行部分或片面比较;有的擅自
使用未向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信息披露材料;有的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投资回报率等比
例指标宣传公司的经营成果;有的委托未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个人代理人无证展业。
对此,济南保监办制定《保险业对外宣传管理暂行规定》,不允许保险机构采用含有
诋毁、污蔑、攻击同业内容的宣传材料。
2003年起,山东保监局对部分保险企业误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整顿。经
过检查发现,人身险公司仍存在对万能寿险产品夸大投资收益、淡化风险、保证利率
等重要概念解释不清、宣传用语不当等误导行为。2005年上半年,山东保监局共对人
身险公司实施现场检查6次,对违法违规宣传、侵害被保险人权益的问题,综合采取
行政处罚、业内通报、发监管意见书、监管谈话等措施,对违法违规保险公司警告2
次、累计罚款4万元。山东保监局、青岛保监局对寿险业务宣传提出明确要求,对向
客户投保提示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率。建立防范人
身险公司误导宣传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