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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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是保险监管部门规范保险市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在保险业务发展的
不同时期,保险监管部门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重复检查等手段,对有法不依、
有禁不止、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危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依法查处,引导山东保险市
场有序健康发展。

一、清查违规业务
1989年,人行山东省分行与省工商局、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召开全省电话会议,
对违规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务进行全面清查工作作出部署,共查出非法保险机构开办险
种14个。
1993-1996年,人行山东省分行重点清查非保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办理或变相
办理商业保险业务的问题及利用行政手段强迫企业参加保险的行为。1993年3月3日,
人行山东省分行要求各保险公司停止为地方政府代办保险业务,停止各保险公司与地
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强迫企业和个人参加保险。3月8日,人行山东
省分行、省计委、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制止政府或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强行收取保
费的违规行为。1995年1月25日,人行山东省分行下发《关于加强保险业务管理几个
问题的通知》,规范各保险公司展业行为。1996年1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
于坚决制止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通知》,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经营保险业许可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保险业务,各级工商管理
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营业执照。1997年6月26日,人行青岛市分行确定华泰财险股份有
限公司擅自在青岛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险部业务三处(青岛)名义开展业务
的行为,属于在经营区域外开展保险业务,违反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责令其停
止在青岛地区从事经营性保险业务活动。
1996-1998年,山东航意险市场出现无序竞争局面,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
竞相压价,手续费提出比例不断攀升。1997年1月,人行山东省分行对经营航意险的
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会计核算手续、保单管理等的合规性进行专项稽核。人行山东省
分行委托省保险同业公会制定《航意险代理业务实施办法》,各保险分支机构原签订
的代理协议废止,发出的保单全部收回。1月30日-9月16日,人行各分支行对全省经
营机动车辆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各保险公司存在不按人民银行制定
的条款及费率办理业务、手续费支付不合规、提前支付无赔款优待、异地展业出单、
依赖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强制保险等问题,人民银行对违规行为和管理不善等问题提
出整改意见。至年底,全省撤销航意险代理网点111个,收回旧保单168750份。人行
青岛市分行与青岛民航站协商,认定中国民用航空青岛站保险代理处为青岛市唯一合
法代理销售航意险保单的机构,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平
安保险青岛分公司分别与青岛民航站签订保险代理协议,实现航意险保单青岛市“一
个窗口”销售,撤销了24家代理销售点,收回旧保单7.9万份。
1998年1月起,经营航意险的各保险公司只能在民航机场委托机场建设费售票处
代售航意险保单。人行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济宁市分行组织当地保险同
业公会及有关保险机构(每家保险公司只能确定一个机构),与民航机场签订代理协议,
申领《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原签订的代理协议废
止,发出的保单收回。各保险公司保单只能交给保险同业公会,统一按比例向代理机
构提供,保费结算由保险同业公会统一结算,按比例返还。发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委
托无《经营保险机构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的机构代售保险单(包括省内外航空公
司设立的机票销售点擅自代售航意险保单)或擅自提高手续费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处
罚,直至取消其航意险业务经营权。1月12日,人行山东省分行通知各保险公司,进
一步清理整顿航意险市场,要求各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1月15日前全部收回,1月2 0
日前将清理结果书面报告人行山东省分行非银处。5月起,人行山东省分行对出售航
意险保单的机场或机票售票点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无许可证者不得代售航意险保单;
航意险保单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制,采用防伪标志,以防异地销售。6月,各保险
公司执行人行山东省分行保险车辆在1年内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保险费10%的规定。
7月1日启用机动车辆提车暂保单,提车暂保单由各保险总公司统一印制、编号,委托
汽车销售商签发,手续费标准为5%。保险公司向社会公告,违反规定的保险机构,取
消其车险业务1~6个月的经营权,取消其主要负责人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3年,并吊销有关汽车销售商的《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8月11日,
人行山东省分行通知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和威海6市分行,要求规范机场
保单代理销售点《经营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的发放手续,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注
明“保险自愿”并挂《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兼业)。各保险公司将《航空旅客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含给付比例表)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在航意险代理机构营业
场所公布,以便航空旅客查询。针对青岛市航意险市场存在假保单、手续费返还超标
准的问题,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同各人身险公司实行行业联合共保,集中在机场统
一销售。人行山东省分行对全省车损险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人行济南市分
行组织各保险公司对车损险业务进行现场交叉检查,对保单、赔案、代理手续费支出、
无赔款优待等进行全面交叉检查,共检查各类账表400余册,涉及业务1.95亿元。
2001年8月8-17日,济南保监办制定《关于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开展抽查和
重点检查工作的方案》,整顿规范车损险市场。对人保济南市分公司营业二部、太平
洋财险济南分公司直属营业部、平安保险济南分公司(财险)3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业
务进行重点检查。同年,由于全省新车销售发展迅速,新车车损险代理手续费高达5
0%以上。青岛市部分经销商代理车损险时,哄抬代理手续费,迫使保险公司支付超过
规定比例的代办费。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财产险公司共同约定对新车实行共保,
对新车挂牌前的保险业务,不再委托中介环节,各财产险公司选取新车共(联)保场所,
对新车保险采取直销办法,集中出单,各公司协商确定市场份额、出具保单、承担保
险责任。保户自愿选择保险公司,自主选择险种。
2003年,济南保监办规范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的销售行为,对涉嫌违规的保险机
构进行处罚,对外省市保险公司在山东的违规展业行为,在征求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意
见的基础上作了处理,实施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市场的新一轮共保。
2004年4月27日,山东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明确航意险替代产品每份保单的金
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严禁采取任何形式对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售后出单。各民
航机场及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销售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须符合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实
时管理三个基本条件。
2005年,保险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行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对严重违
规、重复违规的保险公司和投诉集中的业务展开重点、集中、专项检查。4月25日,
山东保监局、青岛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和规范保险机构跨区域展业相关问题的
通知》,严禁保险机构跨区展业。明确保险机构在未取得其总公司授权,也未到保险
监管部门变更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到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以外展业或通过中介机
构或者个人代理人承保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均为违规行为;严禁中介机构
违规操作;严禁保险机构在展业中出现批单退保、账外回扣、账外运作等违规跨区展
业行为,对双重违规行为,从重处罚。

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1996-1997年,社会乱办保险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纠正,个别部门和企业擅自以
“统保”、“统筹”等名义非法开办商业保险。有些政府部门限额投保的现象比较突
出,或以行政手段干预保险业务的正常开展,迫使保险公司降低费率。针对保险市场
存在的问题,人行山东省分行对保险机构的展业范围、代理机构管理、条款管理作出
具体规定,进行专项清理。
1998年6月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整顿保险市场电视电话会议,各保险公司签署
《山东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人行山东省分行对保险公司以无赔款退费为手段恶性
竞争,造成保费收入流失,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问题,于6月5日、6月17日连续发文,
进行治理整顿。人行泰安市、济南市、日照市、潍坊市分行分别对商业系统以统保形
式将200余辆车辆集中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济南市交警队与中保财险济南市分公司
联合发文强制办理保险业务,中保财险日照市分公司与济南铁路局签订协议垄断车损
险业务,非法设立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等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全省共查出违规支
付无赔款优待金5537件,金额7367万元;滥提手续费383笔,金额114.4万元;滥降费
率标准,金额843万元;跨区开展业务674笔,涉及金额2070万元。人民银行对违规行
为分别采取责成保险公司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开除,责成其上级公司对违
规机构主要责任人给予降职、撤职,对违规机构主要负责人取消1~2年的金
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违规机构暂停1~6个月经营权的处分,加
强市场监管。7月,人行山东省分行与省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对淄博、烟台、潍坊、威
海、临沂、德州、聊城等市(地)40个保险分支机构就贯彻全省整顿保险市场秩序电视
电话会议情况进行检查。查处随意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扩大承保面25笔,涉及金额
18.3万元;违规以各种名目提取和支付代办手续费203笔,涉及金额45.98万元;跨区
域开展业务39笔,涉及保费31万元。查处莱州市财政局将财政拨款单位的40辆车辆统
一由财政部门代理向保险公司投保;违规支付车损险无赔款优待金和安全奖405笔,
涉及金额39.4万元;向投保人支付无赔款退费28笔,涉及金额13.9万元。同时,人民
银行查处一些保险公司异地展业、联合发文等带有行政强制色彩开办保险的违规做法,
查处乱设营业机构、随意提高代办费标准以及变相降低费率标准等违规行为,保险业
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遏制,山东保险行业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况有所好转。
2001年,济南保监办制定《关于开展和规范山东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5月
18日,召开全省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济南保监办对全省7个市28家保险
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7-8月,对济南、济宁、聊城、滨州4个市的19家保险机构进
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7家保险机构给予行政处罚,责令撤换负责人5名,累计
罚款56万元,与30多家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
2001年7月,济南保监办对营销服务部进行清理整顿,对淄博、潍坊、泰安3个市
的各类营销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共走访15个县(市、区)的50多处乡(镇),抽查营
销服务部170个。清理撤销了违规设立的农村保险服务站点(代办网点)、财产险客户
服务部、人身险营销部。
2003年,济南保监办重点推进车损险市场自律,规范中介市场,清理兼业代理机
构。4月1日,济南保监办规定各财产险公司不得以统括保单名义承保异地车辆,对于
车贷险业务,由贷款银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承保。4月15日起,各保险公司全部实现
电脑出单方式销售新保单。代理机构出售保单,须取得省级以上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
向济南保监办备案。济南保监办查处保险公司超范围、高比例支付手续费或向非兼业
代理单位支付或坐支手续费的行为。5-6月,济南保监办对烟台、泰安、日照、临沂、
滨州5个市20家财产险公司的车损险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采取教育与适度
处罚相结合的措施,建立与保险行业协会的联合机制,推进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济南
保监办在太平洋财险济南分公司和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召开监管现场通报会。济南
保监办对各保险公司在参与投标时,擅自变更条款及费率或以代理手续费、业务宣传
费等名目,或在正式机构投标协议之外,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向招标方
变相支付费用或其他利益的予以查处;规定车损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法定保险
业务规定不得异地承保或以统括保单形式承保,金融、铁路和邮电等行业、企业不得
出具统括保单。在集中检查的基础上,济南保监办实行差异化监管,对省内5个市11
家财产险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其中对3家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
太平洋财险济南分公司分别采取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经济处罚、调离
岗位等处罚措施,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其中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对9个市分公司经理
和101个县(市、区)支公司经理作出处罚。至2003年底,济南保监办共对60多个保险
机构开展现场稽查。
2004年7月,山东保监局与山东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银行代理
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委托代理行为、结算程序和方式、防止过高手续费侵
害被保险人利益、业务宣传等作出明确规定,解决了银行代理手续费恶性竞争的问题。
山东保监局向社会发布《投保提示》,增强广大保户的风险和自我保护意识。9月,
山东保监局采取交叉抽样方式集中对德州市财产险市场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营业许可证、监管谈话、发出《监管意见书》、召开
监管座谈会和通报会、提交整改报告等形式督促保险机构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至2
004年底,山东保监局共对36个保险机构组织现场检查,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
16个保险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2005年5月,山东保监局成立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整顿
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调度和协调工作。青岛保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保
险市场秩序活动,重点检查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和业务经营的规范性,检查车损险、房
贷险、企财险承保的规范性。对辖内9家财产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
市场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3家公司进行监管谈话,对1家
外地保险公司驻青机构以及与之发生业务往来的非法中介进行查处。7月,青岛保监
局通知财产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自查车损险、企财险批单退费和费率执行情
况。青岛保监局联合青岛市工商局查处1个机票销售点、1家货代公司和1家物流公司、
1家汽车修理厂为无证经营非法中介机构。10-11月,对8家财产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市场反映突出的车损险、房贷险业务经营的规范性和财务核算的
真实性。至2005年底,山东保监局共组织现场检查67次,其中对人身险现场检查6次;
对航意险、司乘险、解款人意外险等社会影响面广、问题比较突出的业务,开展专项
检查整顿。对违法违规保险机构警告2次、累计罚款4万元,发《监管意见书》7份,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9次。青岛保监局对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
寿、太平人寿驻青岛分公司的新产品、新业务领域进行全面风险排查,重点检查保险
条款及费率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承保、宣传、理赔等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化解客户集
体诉讼、上访及其他社会问题的发生。青岛保监局累计对27家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
检查,对3家中介机构分别作出警告、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20
家中介机构发出21份《监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