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收入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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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成立后,分配制度实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
度,劳动工资由系统管理,实行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人保山东省分公
司改革核算体制后,各市(地)分公司对县(市、区)支公司制定了责、权、利相统一的
多形式、多层次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各县(市、区)支公司实行计划目标责
任制、岗位责任制、专项承包制。各保险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分配制度主要实行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制,经营管理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和年薪制。
1980-1984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根据省劳动人事局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劳动
工资计划。1984年1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若干问题的处
理意见》,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完成1983年工资调整工作。
1985-1986年,人保全省系统实行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根据解决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工资问题的有关规定,1986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重点解
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问题。
1987-1991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改革省分公司与市(地)分公司核算体制,将固
定工资奖金改为弹性工资奖金,采取个人利益与经济指标挂钩的奖励办法,实行效益
工资,建立定编定岗、公司内待业制度。实行改革措施后,职工效益工资与保费收入
同步增加。
1992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设立效益奖、发明创造奖和新险种开发奖。根据市
(地)分公司经营目标执行情况,利用费用杠杆、奖励政策、工资总额、风险抵押等措
施,调节各市(地)分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考核内容突出人均保费和人均利润指标,
建立保费、利润经营指标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计划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实现工资总额
与保费、利润的同步变动。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机关个人收入分配推行岗位系数工资制。
市(地)分公司对辖属县(市、区)支公司按照业务发展、效益情况进行分配。部分市
(地)分公司实行速度、效益与费用和奖金挂钩,在利益机制上加大改革力度,根据贡
献大小和工作绩效拉开单位间和职工间分配档次。各县(市、区)支公司在保证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把其他收入与业务收入和工作业绩挂钩。1994年,人保山东省
分公司选择部分县(市、区)支公司试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内部经营机制
的改革。
1996-1998年,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进行分配制度改
革,推行职工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挂钩,实行工资
收入与保费收入直接挂钩的“保费含量”考核办法,员工自身利益与保费收入联系起
来。中保人寿全省系统建立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按时兑现奖惩。太平洋保险各分公司
将职工津贴、补贴纳入等级工资进行分配,员工按岗位职责实行等级工资制。
随着各保险公司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依据经营业绩和管理业绩的考核情况,
工资分配逐步与岗位挂钩,适当拉开档次。1999年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机关管理人
员实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工资制度,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各县(市、区)支公司推
行个人收入与保费收入和展业质量双挂钩的奖励办法,根据岗位、责任和工作质量不
同,实行岗位工资系数制。平安保险青岛、济南分公司所有岗位运用全球职等系统,
根据岗位说明书评估职级,改进各类休假、节日费及各种津贴、医疗福利、保险福利
及在公司内部实行的综合福利保障计划。2001年,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青岛分公
司员工薪酬分配按照公司任职资格等级划分,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员工工资按照
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形式支付。中国人寿全省系统建立以岗位、业绩为基础的分级分
类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2003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全面推行岗位工资制和岗位等级工资制,废除司
员等级工资制。所有在编正式员工分为管理、技术、事务和展业四个序列,分别明确
薪酬标准、薪酬结构及薪酬职级,按固定薪酬和变动薪酬发放,提高薪酬分配内部的
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各县(市、区)支公司建立以绩效挂钩为主的展业(营销)岗位提
成工资制,加大对业务增量部分的奖励力度,逐步向营销制过渡。后勤保障岗位实行
定额工资制,推行社会化用工,对经理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新华人寿济南分公司制定
《福利保障管理办法》,提升员工生活品质和保障水平。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建立
以岗位工资为主,绩效挂钩、按贡献大小拉开分配档次的分配制度。太平洋财险济南
分公司实行按岗位、任务、贡献、能力定酬,岗变薪变的分配原则,改革分配激励机
制。同时,各保险公司开始提高核心人才收入水平,其中新华人寿济南分公司对核心
人才实施绩效奖金分配办法。
2004年,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
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各分公司建立薪酬分配与经
营效益挂钩制度。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由总公司统一制定,不同岗位
薪酬分别由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确定,全面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2005年,各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改革。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薪酬分配
总量向展业一线倾斜,展业人员薪酬总量不低于市分公司薪酬总量的35%。根据人保
财险总公司统一部署,人保财险全省系统全面推行《业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以业
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将业绩管理与薪酬管理对接实施薪酬激励;建立展业人员
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全面引入质量管理指标,将薪酬与保费及业务质量挂钩;建立技
术系列的授权管理、流程改造和业绩考核。太平洋财险各分公司取消工资计划指标,
首次改用人工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实施独具特色的福利体系和员
工年金计划。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在全省系统实行薪酬集中发放,人员集中管理,所
有内勤人员以岗位定薪酬,业务系列人员薪酬根据各条业务系列年度计划考核情况,
按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发放。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综合补贴、技术补贴与绩效奖金发放。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采用绩效考核办法,根据
员工类型,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华安财险山东分公司采用岗位薪级制,
以岗定薪,调岗调薪,建立以业绩评估为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