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理赔管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保险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article/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6/article/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保险理赔按业务种类分为财产险赔款和人身险给付。20世纪50年代,人保山东省
分公司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并结合防灾防损工作处理各种出
险事故。1980年后,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开始在各级公司设专职理赔人员,并通过加强
对理赔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随着保险业务覆盖面的扩大,保险市场
主体增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理赔管理逐步由分级核赔向高度集中理赔管理转变。2
005年,各保险公司高度集中核赔权限,重大赔案请公估公司理算赔款,采用现代化
信息手段,动态监控理赔流程,理赔管理质量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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