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身保险业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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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开办人身险业务之初,人身险与财产险统一管理,统一
核算。人身险引入营销机制后,实行直销与营销业务分别管理,营销业务有独立的组
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各人身险公司条款的制定、费率厘定及业务管理流程、操作实务
等实行总公司集中管理,授权经营。

一、中国人寿各分公司
1996年7月至1998年,中保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受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保人寿总公司)管理,
条款及费率由中保人寿总公司统一制定,实行总公司垂直管理。引入营销机制后,直
销业务、营销业务分开管理。1998年,中保人寿青岛市分公司规范营销业务的承保、
客户服务、给付等操作规程,建立直销业务核保核赔制度和业务查询、考评制度。
1999年,中保集团撤销,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及青岛市分公司受中国人寿总公
司领导。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管辖的16个市(地)分公司均建立业务管理中心,县
(市、区)支公司建立综合营业室,统一管理直销、营销业务,并对核保、保全、理赔
等项目按权限进行管理。
2000年,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对业务实施市(地)分公司集中监控和统一管理的
新模式。5月,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印发《业务监控管理操作规范》,完善业务质
量监控管理体系,对基层公司核保、核赔、保全业务实行监控管理。
2001年,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贯彻中国人寿总公司“管理集中,服务前伸”的
指导思想,设立省级核保中心,制定《省级集中核保实施方案》。中国人寿青岛市分
公司通过柜面管理部的设立及职能延伸,将基层单位的管理职能收归分公司,县(市、
区)支公司成为单纯的展业单位,初步实现扁平化管理模式。青岛市区设立5个营销部
和2个团体营业部,将市区的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离。2002年11月,中国人寿青岛
市分公司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UKAS(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认
证证书。
2003年1月,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在济南、枣庄试点省级集中核保,后陆续接
收德州、聊城、菏泽、日照、莱芜、淄博、滨州、东营等市分公司的日常核保工作,
2004年6月底,完成全省寿险业务的集中核保。
2005年,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对全省业务实行集中核保,建立健全业务管理监
督约束机制,完善业务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各项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
司实现银行实时转账代扣保费项目和核保业务集中处理,全市业务集中管理,风险控
制制度不断完善。

二、太平洋人寿各分公司
2001年12月起,太平洋人寿各分公司实行分级授权、分级管理的业务管理体制。
2005年,太平洋人寿各省级分公司根据垂直领导、分级授权、逐级负责、持证上岗、
权责结合、责利相当的原则,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及规章细则,并根据总公司授权,分
别对管辖的分支公司进行业务管理。

三、平安人寿各分公司
1994年12月,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对财产险及人身险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人身险
业务管理分为契约部、团险事业部及客户服务部。1995-1999年,平安保险济南分公
司实行财产险及人身险业务分业管理,其契约流程中核保环节归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
管理。
2003年7月,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及济南分公司先后成立银行保险部、区域拓展
部、团险市场营销部、团险综合开拓部、团险业务管理部,并制定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各分支机构成立相应的业务品质管理委员会,形成平安人寿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业
务管理体制。2005年,平安人寿各分公司执行总部制定的机构管理标准,建立机构内
部各层级、各部门间的权责及总部、分公司对县级机构的管理线、授权线、汇报线,
形成平安人寿公司标准化机构业务平台,各级分支机构业务形成完整的管理系统,为
业务发展提供经营管理的标准框架和模板。

四、其他人身险公司
2001年后成立的新华人寿、泰康人寿、民生人寿、海尔纽约人寿等人身险公司,
多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系统业务由总公司集中管控,实行“核心风险集中管控、专业
技术垂直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及全部数据集中处理的业务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