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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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厅
1981年3月,省政协四届十二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成立省政协办公厅,下设秘书
处、行政处、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5个处
室。五届省政协期间,增设人事处、机关党委、联络处、老干部处、基建办公室。1
988年5月,省政协办公厅内部机构调整,撤销工作组办公室和联络处,设立研究室。
7月,成立《山东政协报》编辑部,为厅属处级事业单位,1989年1月改为《联合周报
》编辑部,1993年11月改为联合报社,1998年10月改为联合日报社。1993年9月,增
设山东联谊服务中心,为厅属事业单位。六届、七届省政协办公厅辖秘书处、研究室
、人事处、行政处、接待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基建办公室9个处室
。1996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各级政协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关于各级政协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协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省政协
进行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调整,撤销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设立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研
究室。机构调整后,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接待处和离退休干部处,成立机关
服务中心,为厅属处级事业单位。2000年1月,省第一干部休养所移交省政协办公厅
管理。
省政协办公厅是在省政协秘书长领导下处理省政协日常工作的机构,实行主任负
责制。日常工作由办公厅主任主持并组织实施,副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按照分工和有
关制度,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省政协重要工作部署和省政协领导批示的组织实施和催办落实;
负责省政协文书的处理,审核以省政协、省政协办公厅名义发送的文件;负责省政协
会议和省政协领导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
及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财产、财务、安全等行政事务及基建工作,管理政协机关办
公场所;负责来宾的接待;办理机关出访事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管理办公厅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办理省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研究室
1996年7月,省政协七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撤销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
设立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研究室,为厅级建制。研究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一
处、二处。2002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政协机关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明确研究室设综合处、理论研究处。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法规的研究;负责省政协
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对重大理论、政策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对市
、县(市、区)政协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探索政协工作规律;完成省政协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委员活动工作室
委员活动工作室前身为学习宣传委员会。2001年6月,省政协八届十六次常委会
议审议通过,学习宣传委员会加挂委员活动工作室牌子。2003年2月,省政协八届二
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撤销学习宣传委员会,增设省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委员
活动工作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组织联络处、学习宣传处。
主要职责:负责省政协视察、调查、考察、座谈、研讨等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服
务工作;负责省政协委员的联络、管理、服务和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与市县政协和省
级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沟通学习情况,交流学习经验;负责省政协委员
及全省各级政协有关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帮助委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及
时了解国内外形势,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更好地知情出力、参政议政,为维护
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负责省政协委员会工作情况
的了解,省政协委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协商以及届中增补的有关工作;通过各
种方式和渠道宣传人民政协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宣传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和无私奉
献的精神,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并支持政协工作,为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创造良好
的社会条件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