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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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协的派出机构,其前身为省政协地区联络组。198
3年4月, 五届省政协在德州、惠民、临沂、菏泽、聊城5个地区设立联络组。联络组
设组长1人、 副组长若干人,主要负责所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的联络服
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所辖县(市) 政协工作的指导,1989年2月,经省政协六
届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将省政协各地区联络组改为山东省政协各地区工作委员会。
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由9—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4—5人,委员若干人,其
成员由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任免,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为处级单位,作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省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检查指导县、市、区
政协的工作;联系所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组织学习、通报情况、视察
考察等活动;配合地区党委统战部门,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
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检查督促对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有关本地区提案的办
理工作;按照地区中共党委的安排,参与对本地区所辖县(市)政协换届的具体组织工
作和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对本地区所辖县(市)政协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
建议;帮助县(市)政协解决自身建设、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问题;承办省政协和地区党
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994年12月17日,撤销临沂地区,设立地级临沂市,省政协临沂地区工作委员会
撤销,成立政协临沂市委员会;撤销德州地区和县级德州市,设立地级德州市,省政
协德州地区工作委员会撤销,成立政协德州市委员会。1997年8月29日,撤销聊城地
区和县级聊城市,设立地级聊城市,省政协聊城地区工作委员会撤销,成立政协聊城
市委员会。1992年3月7日,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2000年6月10日,撤销滨州地
区,设立地级滨州市,省政协滨州地区工作委员会撤销,成立政协滨州市委员会。2
000年6月10日,撤销菏泽地区,设立地级菏泽市,省政协菏泽地区工作委员会撤销,
成立政协菏泽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