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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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工作
1983年4月28日,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秦和珍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雷健、高逢五、张晔、陈雷、张竹生、徐建春、林萍、杨介人、曾呈奎、周志俊、
王捷臣、王保民、刘干、张富贵为副主任。选举常委会委员48名:丁一志、于希宁、
马进、马彩佼、马楚珍、王一、王华、王乐泉、王任之、宁维勋、冯永喜、任允文、
向克、刘琏、刘鲁生、许森、李仲铭、李鸿儒、吴克阳、谷桂兰、余松烈、张子明、
张立青、张燕霞、陈修白、严庆清、严薇青、杨维屏、林如坦、林淑娘、苗鹤庚、郎
咸芬、庞步云、荆永志、柳青、施天佑、徐墅林、郭锐、郭宏毅、郭金城、柴诚、阎
长泰、崔振华、黄岗、曹礼琴、曹福长、鲁萍、禚宝梓。
选举梁步庭为省长,李振、马世忠、刘鹏、卢洪、马长贵、马连礼为副省长。
选举梁德山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同兴为烟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新
亭为潍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宝贤为惠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爱贵为德
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宁丕森为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光伟为菏泽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为政为济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泽才为临沂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院长,单德环为泰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李惠民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
大常委会批准。选举林学孝为省人民检察院烟台分院检察长,李学义为省人民检察院
潍坊分院检察长,张玉春为省人民检察院惠民分院检察长,高德新为省人民检察院德
州分院检察长,王清涛为省人民检察院聊城分院检察长,王兆池为省人民检察院菏泽
分院检察长,李德志为省人民检察院济宁分院检察长,杨浩盛为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分
院检察长,颜振山为省人民检察院泰安分院检察长。
1983年4月28日, 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山东省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173名,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云鹏、丁守初、丁春兰(女) 、
丁枢俭、丁洪望、丁福嵩、于潮、于波海、马湘荣(女)、马锡居(女)、马肇维、牛良、
牛会富、王甫、王钦、王韬、王今吾、王永幸、王任之、王守纯、王秀梅(女)、王受
文、王垂泰、王济夫、王爱华(女)、王惠芳(女)、王殿臣、王锡庶、王增笃、王耀生、
方国玺、方宗熙、皮之先、付少思、申玉仁、冯永喜、冯志民、冯展娟(女)、宁德华、
石珍荣(女)、卢秀新(女)、帅德福、江时(女)、江楠、江瑞明(女)、朱玲(女)、刘士
兰、刘兰盈、刘兴武、刘先志、刘洪本、刘祚昌、刘敦仁、刘瑞玉、孙书九、孙丰琴
(女)、孙贞先、孙翠英(女)、许玉慧(女)、吕发基、吕家强、吕鸿宾、纪秀芝(女)、
曲志莲(女)、任忠宽、任继愈、李晔、李启万、李洪乃、李钟平、李秋华(女)、李淑
贞(女)、李清岷、李惠宗、李善修、杨久贞、杨立功、杨鸣岐、杨洪贵、杨振娟(女)、
谷元业、邵长珠、邵朗钧、汪云琇(女)、陈开明、陈玉广、陈朴先(女)、陈兴芝、陈
金香(女)、陈宗昭(女)、张申一(女)、张承先、张春华(女)、张洪荣、张海涛、张梅
林、张德民、迟民琦(女)、何早英、辛显令、苏洪生、苏景亮、肖衍雄、宋祥祝、邱
淑筠(女)、林红(女)、林传珍、金志忠、金溯甫、苑尧堃、庞连生、周炳洪、郑建栋、
郑俊民、郑锡昌、武继三、赵永贵、赵守福、赵喜明、赵瑞麟、赵德聚、侯本亭、荆
秀英(女)、封居尚、咸荣海、姜连仓、姜福信(女)、欧阳光华(女)、高中正、高启云、
高克亭、高来桐、徐文园、徐学汉、徐学娟(女)、徐沛然、徐眉生、顾振东、唐建文、
郭金明、郭贻诚、秦和珍、翁维权、党葆实、崔久锋、常丽华(女)、康英宗、梁步庭、
梁树威、章宗江、黄道农、黄醒汉、曹献廷、蒋士和、蒋志坚、蒋富瑞、曾文戊、曾
呈奎、童和祖、童剑浩、谢洪生、彭梅羹、傅曾矩(女)、韩寓群、董永祥、董令德、
路步炎、窦福林、潘承洞、薛湘、戴胜兰(女)、魏延年、魏坚毅。
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1984年11月,王爱华去世。1985年
1月26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补选芦新华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0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补选李振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4年4月28日,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选举周镜福为惠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
长,刁立山为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凤启为泰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
伯华为省人民检察院聊城分院检察长,王德君为省人民检察院菏泽分院检察长。
1985年6月3日,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和珍辞去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
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张晔、陈雷、杨介人、王保民、刘干、张富贵辞去省六届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梁步庭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李振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选举李振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萧寒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选举李昌安为省长。
选举许修堂为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接受禚宝梓、郭锐、柴诚辞去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1986年5月19日,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鹏、卢洪辞去副省长职务的
请求。
决定接受梁德山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李惠民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补选冯立族、卢洪、许森、严庆清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增补马忠臣、谭庆琏、李晔为副省长。
选举韩邦聚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臧坤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批准。
补选于波海、刘玉德、孙志瑗、李文、李范、李永臣、李洪成、陈懋镇、宫云泮
、闻致中、侯逾璋、袁守芳、高维真、储建华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决定接受刘琏、李鸿儒、徐墅林、黄岗辞去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1987年4月28日,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补选王殿臣、邓从豪、张程震、崔凤举
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二)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工作
1988年2月1日,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山东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178名,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枢俭、丁桂英(女) 、于希宁、马
善伦、王伟、王钦、王世墉、王永幸、王任之、王志民、王秀婷(女)、王怀远、王建
功、王春树、王根源、王道玉、王渭田、王增笃、王耀生、毛宾尧、乌以功、方荣翔、
孔凡鲁、石珍荣(女)、龙守信、卢秀新(女)、卢新华、冯怡生、冯展娟(女)、司志杰、
朱玲(女)、朱关兴、任继愈、庄万(女)、刘玉华(女)、刘丙寅、刘兰盈、刘延民、刘
洪仁、刘祚昌、江时(女)、江瑞明(女)、许玉慧(女)、孙立斌、孙华心、孙翠英(女)、
牟成泽、纪玉君、严大凡(女)、李后、李振、李士先、李大年、李文全、李玉海、李
可岐、李安乐、李明先、李国瑞、李学智、李钟平、李祥岺、李清岷、李淑萍(女)、
李裕书、李殿魁、杨波、杨久贞、杨秋萍(女) 、杨淑英(女) 、杨绵绵(女)、吴克阳
(女) 、邱铁凯、余松烈、辛显令、汪云琇(女) 、张子明、张文彦、张文卿、张申一
(女)、张甲玉、张邦元、张同生、张承先、张树慈、张洪英(女)、张留林、邵桂芳、
邵朗钧、陆光庭、陈开明、陈朴先(女)、陈金香(女)、陈唯真、欧阳光华(女)、季万
贞、岳桂兰、金兰英(女)、金志忠、金溯甫、周恩(女)、周君敏(女)、庞连生、郑义
堂、郑俊民、孟红(女)、赵林山、赵笃学、赵新生、郝斌、胡宏智、胡振国、胡福彩、
咸荣海、段建芹(女)、侯国本、俞正声、姜万禧、姜守智、姜连仓、姜春云、贺学圣、
贺敬之、秦云(女)、 秦灿石、莫文祥、柴树藩、党葆实、钱家骁、倪志福、徐文园、
徐功卿、徐应铨、徐法水、徐剑石、徐雷健、奚霞(女)、高中正、高志华(女)、高克
亭、高耀煊、郭长才、郭松年、郭爱珍(女)、唐厚运、陶力、黄义、黄佩伟(女)、黄
道农、梅立生、戚其章、常宗琳、崔久峰、崔芸生、康英宗、章宗江、阎启俊、梁树
威、彭佃德、彭振利、董凡玉(女)、蒋士和、蒋志坚、韩棣(女)、韩忠海、韩寓群、
程远和、傅少思、傅曾矩(女)、曾文戊、曾呈奎、谢鸿生、翟永浡、翟守才、潘承洞、
戴胜兰(女)、魏坚毅、魏延年。
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1988年9月,张子明去世。9月24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补选曹志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1月21日,省七
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补选王树芳、曹宝生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989年11
月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孔凡鲁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1989年,陶力、方荣翔、党葆实去世。1989年12月2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定补选郎咸芬、葛宝田、卞宪体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990年,江时、戴胜
兰去世。1990年12月27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补选李新芝、姜健为
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2年3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补选赵志浩为
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8年2月6日,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振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洪
、萧寒、王树芳、徐建春、林萍、曾呈奎、许森、严庆清、李晔、马绪涛为省七届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学孟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常委会委员63名:丁一志
、于波海、于经清、于资平、于培宽、马德贵、王殿臣、凤存安、邓从豪、卢健民、
冯中一、冯永喜、向克、刘国福、刘鲁生、江楠、孙杰、李文、李范、李本均、李永
臣、李洪成、李富章、李聚馨、杨传堂、余松烈、谷桂兰、张子明、张植萍、张程震
、张燕霞、陈万里、陈天有、陈世宾、林淑娘、岳贞谟、金钊、周弘初、周敬尊、郎
咸芬、房毅民、赵为武、赵永贵、赵志冰、赵宗岐、宫云泮、袁守芳、侯逾璋、徐世
浙、高维真、郭玉山、郭兴和、郭宏毅、曹学亮、曹福长、常宗琳、崔凤举、章正源
、梁丰、韩西琦、储建华、阙连春、缪启珊。
选举姜春云为省长,马忠臣、马世忠、谭庆琏、赵志浩、李春亭为副省长。
选举孟昭炬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臧坤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批准。
1989年3月5日,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姜春云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
补选杨兴富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补选赵志浩为省长,高昌礼、张瑞凤、王乐泉、宋法棠为副省长。
补选于延浩、王欣、李庆鸿、李伯峰、贺迎昌、徐立文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通过省七届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人
选名单。
免去王树芳兼任的省人大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永臣、曹学亮的省人
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张程震、于培宽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
务,房毅民的省人大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余松烈的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
员会委员职务。
1990年3月4日,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补选宇培杲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补选丁福嵩、杜秀明、姜万禧、高中正、高传杰、梁树威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
员。
1991年4月25日,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补选孙英、易元秋、赵军成为省七届人
大常委会委员。
1992年3月14日,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补选苗枫林、郭松年、徐学孟为省七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补选王裕晏为副省长。
补选郭新璋、史世宏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993年1月9日,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山东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179名,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一心(女)、丁桂英(女)、万珊珊(女
)、马仲才、马国强、马学福、王丽(女)、王涛(女)、王大海、王夫先、王友昌、王
仁元、王为民、王永幸、王廷江、王廷础、王志中、王秀君、王根源、王渭田、王善
卿、王新成、王曙光、韦大年、毛宾尧、乌以功、卞宪体、尹萍(女)、尹忠显、巴中
、孔繁生、卢洪、冯怡生、曲格平、任继愈、向阳、庄万(女)、刘伟、刘延民、刘
盱昶、刘荣喜、刘陵城、刘维志、关美华(女)、汤家永、许文华(女)、许鸿章、牟成
泽、孙吉芳(女)、孙华心、孙启玉、孙翠英(女)、孙德汉、纪玉君、杜荣久、杜爱玲
(女)、杜德富、李戈、李后、李振、李士先、李大年、李文全、李可岐、李田祚、李
宏瑛(女)、李贤杰、李明先、李学智、李承友、李春圃、李格森、李淑萍(女)、李登
海、李景常、李德珍(女)、李德章、杨传堂、杨家杰、杨秋萍(女)、杨淑英(女)、杨
绵绵(女)、时立军(女)、吴桂本(女)、吴隆江、邱铁铠、余松烈、余诚刚、谷建芬(
女)、辛守璞(女)、汪峡、宋希焕、张敏、张巧云(女)、张正斌、张同生、张华福、
张庆黎、张守业、张国兰(女)、张知平、张树慈、张留林、张锡庆、张慧娟(女)、张
德凤(女)、张儒岭、陆宣(女)、陆俊仪(女)、陈世廉、苑宪章、林敏(女)、林书香、
金兰英(女)、金仲英、周广福、周鸿兴、周德山、孟红(女)、孟红霞(女)、孟宪铎、
赵传香(女)、赵志冰(女)、赵志浩、赵良才、郝进然、郝建枝(女)、胡宏智、胡振国
、相建海、段建芹(女)、俞正声、逄先知、姜健(女)、姜守智、姜春云、贺学圣、贺
端、秦云(女)、秦尧基、秦仲达、秦灿石、莫文祥、夏立德、徐北文、徐寅生、翁
维权、奚霞(女)、高敏(女)、高仁人、郭爱珍(女)、郭新璋、唐与山、唐厚运、黄义
、黄可华、黄利群(女)、黄道农、曹志、戚其章、常宗琳、崔学文、彭湃、彭佃德、
董凡玉(女)、韩新民、韩增旗、程汉邦、傅庆馥、焦祖光、曾文戊、曾呈奎、谢玉堂
、谢立信、管华诗、翟守才、潘承洞、戴文霞(女)、鞠俊瑞。
山东省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1993年6月,陆俊仪去世。
1994年1月1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补选李荣勤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
表。2月,焦祖光辞去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12月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定补选卢新文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95年6月23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定罢免刘延民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1996年2月6日,省八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补选常春发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三)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工作
1993年4月25日,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振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
举马仲才、王树芳、苗枫林、郭松年、徐建春、马世忠、郭长才、严庆清、马绪涛、
徐学孟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林山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常
委会委员63名:于德普、马德贵、王义德、王克玉、王忠民、王建亭、王盛林、王遇
春、王懿诚、左淑美、史世宏、冯中一、冯永喜、朱广新、刘丙寅、刘守璞、刘旺、
许钧祥、孙英、孙宝珠、孙景协、牟兰堂、李仕强、李兆新、李奇瑞、杨英昌、吴可
裕、余松烈、沈嘉琪、张玉顺、张同生、张廷贵、张昌祥、张燕霞、陈万里、陈之安
、陈光林、陈宗淇、陈琪、林淑娘、尚林杰、易元秋、周文彬、周弘初、郎咸芬、赵
军成、胡玉亮、贺迎昌、袁波、夏作理、徐世浙、郭新璋、栾维晋、常宗琳、崔波、
梁自洁、蒋永昶、程汉邦、程敦诗、谢大文、缪启珊、薄振明、鞠茂勤。
选举赵志浩为省长,李春亭、张瑞凤、宋法棠、王建功、陈建国、吴爱英、王玉
玺为副省长。
选举宇培杲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赵长风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
会批准。
1995年2月24日,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补选赵林山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补选李春亭为省长,邵桂芳为副省长。
补选王懿诚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卢兆铭、孟云、赵玉兰(女)、赵锦良为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996年2月28日,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振辞去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
任职务的请求,接受王树芳辞去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赵军成、孙英辞去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八届人大财政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补选赵志浩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渭田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补选陈抗甫为副省长。
1998年1月9日,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山东省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185名,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忠平(回族)、于希信、万珊珊(女)
、马先富、马仲才、马金忠、马思爱(回族)、王刚、王丽(女,回族)、王涛(女)、王
义锡、王夫先、王友昌、王玉芬、王玉梅(女)、王廷础、王延康、王守东、王志中、
王志民、王秀君、王佃江、王启成、王家瑞、王敬东、王新春、牛惠兰(女)、尹焰(
女)、邓宝金(女)、石军、卢林元、田素华(女)、田德全、冯怡生、毕四海、曲格平
、庄万(女)、刘凤(女,蒙古族)、刘伟、刘政、刘义发、刘凤仙(女)、刘加坤、刘庆
玲(女)、刘学景、刘建志、刘统侠、刘振亚、刘新国(蒙古族)、关美华(女)、江保安
、汤建梅(女,回族)、汤家永、孙吉芳(女)、孙守璞、孙启玉、孙茂才、孙源正、孙
德汉、牟书令、纪玉君、苏寿堂、杜德富、李莉(女)、李长顺、李凤云(女)、李文全
、李玉妹(女)、李田祚、李秀英(女)、李国贤(女)、李建华、李春亭、李春圃、李咸
亭、李选民、李洪信、李桂祥、李梅芳(女)、李景常、李登海、李德章、杨兴富、杨
金镜、杨秋萍(女)、杨唏流、杨淑英(女)、杨绵绵(女)、连方(女)、吴卫平、吴天文
、吴泽浩、吴官正、邱为峥、余诚刚、谷建芬(女)、邹宪光、汪峡、宋树森、宋益乔
、迟玉才、张敏、张蓉(女)、张士平、张凤祥、张乐岭、张执政、张廷贵、张志昆(
女)、张建国、张家岭、张慧娟(女)、陈光、陈健、陈永兴、陈宝昌、邵峰晶(女)、
林书香、金兰英(女,回族)、金仲英(回族)、周凤先、周百凤(女)、周厚健、周鸿兴
、周瑶琪、郑万升、郑和平、孟红霞(女)、孟宪铎、赵玉兰(女)、赵玉美(女)、赵平
年、赵志冰(女)、赵志浩、赵树丛、赵海玲(女)、郝建枝(女)、相建海、逄先知、姜
健(女)、姜翠波(女)、宫洪平(女)、贺端、秦灿石、贾万志、夏立德、晁中胜、徐
寅生、奚霞(女,满族)、翁维权、高仁人、高鸣燕、郭铮(女)、郭兆信、郭跃进(女
)、唐与山、唐厚运、焉荣竹、黄胜、黄涛、黄可华、龚应珍(女)、常春发、崔学文
、崔寓黔(女)、康凤英(女)、彭开宙、葛洪升、董宜祥、董翠娜(女)、蒋明麟、韩喜
凯、曾文冲、曾呈奎、温孚江、谢义行、谢玉堂、谢立信、解家英(女)、蔡秋芳(女
)、管华诗、谭福德、翟守才、霍俊萍(女)、鞠立民。
山东省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1998年,常春发去世。199
8年12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补选朱长富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
00年4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建志辞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职务。7月,孙吉芳去世。12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补选杜世成为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2年1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补选
张高丽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四)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工作
1998年4月15日,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赵志浩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选举李文全、张瑞凤、董凤基、王玉玺、王克玉、张宗亮、王渭田、何宗贵、王道玉
、墨文川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懿诚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
常委会委员62名:于修平、于联华、马德贵、王玉中、王光先、王彦善、左淑美、卢
兆铭、成希瑛、朱广新、朱关兴、刘广东、刘玉柱、刘寿北、刘克训、刘秀胜、刘静
、江守礼、杜忠臣、杜祥荣、李春田、李梅、李群、李慕兰、杨作升、杨英昌、宋存
胜、张正斌、张延水、张齐红、张守业、张连明、张青林、张承芬、张敬茂、陈楷、
武治成、林淑娘、尚林杰、易炳炎、金旅、周弘初、周志仁、郑万升、郑义堂、郎咸
芬、赵玉兰、赵增和、战守嵘、段璋银、侯保荣、姜学敏、袁文光、夏作理、钱海骅
、徐炳煦、徐鉴、曹允江、韩增旗、曾昭明、裴秀堂、薄振明。
选举李春亭为省长,宋法棠、韩寓群、杜世成、陈抗甫、林书香、林廷生、黄可
华、陈延明为副省长。
选举尹忠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赵长风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
会批准。
2000年2月,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选举王玉柱、王启信、王国庆、林保义、杲
宪庆、单兆正、徐振基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决定接受王光先、左淑美、成希英、朱关兴、曹允江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的请求。
2001年2月14-18日,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补选莫振奎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
补选赵克志、蔡秋芳为副省长。
决定接受赵长风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补选国家森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
会批准。
补选于仁伯、刘恒山、齐乃贵、李宏祥、何法祥、曾繁仁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
员。
2002年3月24-28日,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志浩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
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李文全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
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张瑞凤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九届人大内务司法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王懿诚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杜祥
荣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九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的请求;李春田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九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职务的请求;陈楷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九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周志仁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九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人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裴秀堂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补选韩喜凯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补选张高丽为省长。
补选裴秀堂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科三、王懿诚、刘统侠、杨正武、梁
德超、滕昭庆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调整和补充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凤基(
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玺(兼),副主任委员:刘统侠;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人口委员会主任委员:莫振奎(兼),副主任委员:王懿诚、滕昭庆;农业与农村
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道玉(兼);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科三;法制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梁德超。
决定接受林书香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2003年1月16日,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山东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180名,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玉华、丁忠平(回族)、于友民、
于宁、于金明、于建友、于建成、于修平、于保法、马先富、马纯济、王宁、王刚、
王丽(女,回族)、王革、王元成、王廷江、王全杰、王守东、王志中、王志民、王秀
君、王启成、王金友、王修智、王涛(女)、王新红、车纯滨、牛惠兰(女)、尹焰(女
)、尹忠显、尹慧敏(女)、巴洪斌、邓宝金(女)、左慎湘、白世春、冯怡生、达建文
、毕四海、吕在模、朱长富、庄文忠、刘凤(女,蒙古族)、刘岩(女)、刘义发、刘凤
仙(女)、刘玉祥、刘加坤、刘坤洲、刘国信、刘学景、刘宗元、刘政、刘荣喜(回族
)、刘维志、刘富春、刘锡潜、刘新国(蒙古族)、刘慧晏、关玛莉(女,满族)、江林
昌、江保安、汤建梅(女,回族)、安世银、许瑞菊(女)、孙伟(女)、孙丕恕、孙永春
、孙利强、孙启玉、纪玉君、麦康森、苏寿堂、杜昌文、李莉(女)、李梅(女)、李梅
芳(女)、李长顺、李书绅、李名岷、李国安、李国贤(女)、李建华、李建军、李春亭
、李洪信、李雪芹(女)、李登海、杨正武、杨伟程、杨传升、杨兴富、杨宝友、杨绵
绵(女)、连承敏、吴泽浩、吴官正、邱亚夫、谷建芬(女)、沈志强、宋文新(女)、宋
远方、宋作文、宋益乔、张敏、张九勋、张士平、张才奎、张凤仙(女)、张志法、张
志焜(女)、张学信、张秋波、张振兴、张桂玉、张高丽、张惠来、张瑞生、张新起、
陈玉兰(女)、陈华森、邵峰晶(女)、武玉强、林伟宁(女)、尚瑞芬(女)、国家森、金
兰英(女,回族)、金志国、周齐、周凤先、周厚健、周鸿兴、周瑶琪、郎庆田、赵玉
兰(女)、赵志全、赵志浩、赵海玲(女)、赵淑萍(女)、郝建枝(女)、胡敦欣、相建海
、段义和、俞书伟、姜健(女)、宫学斌、贺端、秦蕴珊、袁敬华(女)、莫立崎、贾
学英、夏耕、夏作理、夏春亭、倪永康、徐丙垠、徐显明、郭跃进(女)、黄鸣、黄涛
、曹务顺、曹耀峰、常金月(回族)、常德传、康凤英(女)、董凤华(女)、董翠娜(女
)、蒋民华、蒋明麟、韩寓群、傅延华、温孚江、楚德留、鲍志强、蔡秋芳(女)、管
华诗、谭旭光、翟熙贵、樊春霞(女)、霍俊萍(女)。
山东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2004年12月,楚德留去世;
2005年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补选裴秀堂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5年9月,蔡秋芳去世。
(五)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工作
2003年4月3日,省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张高丽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
举张宗亮、邵桂芳、王道玉、墨文川、黄可华、莫振奎、时立军、曹学成、李明先为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裴秀堂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常委会委员
63名:于仁伯、于修平、于联华、马洪顺、马瑞芳、王同生、王庆才、王启信、王国
庆、王科三、王祝玉、王懿诚、亓凤海、卢兆铭、邢来田、乔秀、刘克训、刘秀胜、
刘学德、刘恒山、刘统侠、刘静、江守礼、孙宗明、李戈、李宏祥、李梅、杨正武、
何法祥、沈启贤、宋西安、宋存胜、张义国、张延水、张齐红、张岫美、张承芬、张
昭立、陈伟、武治成、林保义、林淑娘、易炳炎、金述龙、金旅、单兆正、赵玉兰、
段璋银、侯保荣、宫本欣、贺可存、袁文光、夏作理、徐会三、梁文铎、梁德超、董
昭和、董雅娟、韩增旗、曾昭明、曾繁仁、臧天翔、滕昭庆。
选举韩寓群为省长,选举林廷生、陈延明、谢玉堂、赵克志、蔡秋芳、王仁元、
王军民、张昭福、孙守璞为副省长。
选举尹忠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国家森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
会批准。
2005年1月22日,省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补选朱正昌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弋、杨文胜、宋士昌、宋修武、饶曼妮、姜明文、徐熙玉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
员。
补充通过:姜明文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文胜为省人大内务司
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修武为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饶曼妮为省人
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