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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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
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
大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
、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
发展目标与任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
关系全省各项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适时听取有关国家机关的报
告或汇报,进行讨论和审议,作出决议和决定,全力推动依法治省和社会各项事业健
康发展。2001年8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人大
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指导思想、原则
、内容和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提供制度上的保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贴近中心,围
绕大局,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一系列的决议和决定,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
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
(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
1983年4月28日,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六个五年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1984年4月28日,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
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85年6月3日,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
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86年5月19日,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七
个五年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
东省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
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87年4月28日,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
于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关于增加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名额的决定,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
院的工作报告。
(二)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
1988年2月8日,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89年3月5日,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增设省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和将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
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决定,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
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0年3月4日,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1年4月25日,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0年
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2年3月14日,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1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
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三)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
1993年4月27日,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2年财政
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
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4年3月5日,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3年财政决
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
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5年2月25日,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4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省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6年3月2日,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
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5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
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省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大常委会、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7年2月20日,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6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1997年省级预算的决议,关于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和
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
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四)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
1998年4月17日,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7年全省和省级
预算执行情况与199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
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999年2月6日,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8年全省和省级预
算执行情况与199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000年2月22日,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9年全省和省级
预算执行情况与200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关于增设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
员会的决定,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
院的工作报告。
2001年2月18日,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0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
行情况与200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002年3月28日,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01年全省和省级
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关于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问题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五)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
2003年4月5日,省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02年全省和省级预
算执行情况与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关于设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专
门委员会的决定,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
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004年1月13日,省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03年全省和省级
预算执行情况与200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
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005年1月22日,省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2004年预算
执行情况与2005年预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
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图1-12 省人大代表肩负重托,代表山东人民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行使职权。图
为省十届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表决权。

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1983年5月26日,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政法、财政经济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3个工作委员会的决议,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议,
关于建乡试点中几个问题的决定。
7月3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决议

9月14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1月18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新设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几个问题的决定
,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省政府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开除公职处分审批权限修改
意见》的决定。
12月25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问题的决定。
1984年2月26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济南市、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拟订地方性法规
草案的决定,关于加强普通教育工作的决议。
4月16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
开日期的决定。
6月20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增加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8月30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议,关于批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农村中等技术教育的决定》的决议。
11月20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村民委员会建设中几个问题的决定,关于
同意省人民政府废止〔1981〕122号文件(《关于委托行政公署批准任免县(市)人民政
府各委、办公室和局(科)长等工作人员的决定》)的决定。
1985年1月26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3月14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
于在全省广泛开展体育活动的决议。
5月20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推迟召开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8月29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12月27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统计工
作的决议。
1986年3月1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增加10个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5月6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关于正确贯彻国家税收法规,加强税收工作的决议。
10月26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决议,关于认真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决议,批准山东省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乡两
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12月24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两个决定的决议。
1987年2月25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
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4月17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
定,关于山东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和代表名额的决议,关于增加省六届人
大常委会委员名额的建议,关于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草案),关于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
7月2日,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山东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和代表名额的决议》的决定。
9月1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
报的决议,关于批准追加1987年省级财政预备费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
的决议。
10月31日,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关于再次
增加各市人大代表的决议。
12月26日,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日期的决定。
1988年1月18日,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调整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的决定:保留办公厅,撤销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工作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室,同时将惠民、德州、聊
城、菏泽、临沂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改为省人大常委会派驻各地区的联络组,以上均
为厅局级单位。
(二)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1988年5月24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小清河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决定。
7月20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8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
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民族工作的决议。
9月24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省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决定。
11月16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
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
的决议,关于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关于增加50个省七届人大代表
名额的决定。
1989年1月22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改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
名称的决定,关于增加8个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2月18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增设省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和将省人大城
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建议。
4月24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8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
批准山东省省级198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6月19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制止社
会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决策的决议。
8月26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组建日照地级市有关事项的决定。
11月1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水利建设问题的决议,关于罢免孔凡鲁
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12月29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关于增加济南、淄博、济宁3个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990年2月17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许可逮捕省七届人大代表孙晋美
的决定。
4月28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的决议,关
于批准山东省198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山东省省级199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许可逮捕省七届人大代表邢万玉的决定。
8月30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增加枣庄、东营、潍坊、烟台4个市的人
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2月27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
议。
1991年3月15日,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决
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进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
6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省级1990年财政决算和省
级199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奋战十年,绿化山东的决议。
8月31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
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决议。
12月20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的决议,审议通过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张伟龄关于山东省与美国得克萨斯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
的报告。
1992年2月11-13日,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有关
问题的决定,关于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关于山东省设
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名额的决议。
3月4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补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
定。
5月10日,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
外向型经济的决议,关于批准山东省199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9月10日,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山东省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1993年全省各级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11月21日,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1993年1月4日,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区的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日
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
3月5日,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三)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1993年9月28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
设的决议。
1994年1月17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许可逮捕省八届人大代表杨永新的
决定,关于召开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月22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接受焦祖光辞去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的决定,关于变更全省1993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
8月9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张伟龄关于山
东省与乌克兰共和国赫尔松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议案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与瑞典王国
韦斯特曼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与荷兰王国北荷兰省建立友好
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10月13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增加山东省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2月6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崔波辞去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许可逮
捕省八届人大代表杜传歧的决定。
1995年1月27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许可逮捕省八届人大代表胡建学
的决定。
2月12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变更全省1994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
关于批准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4号议案审议结果报告的决定,关于批
准《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的决定,关于设区的临沂市、德州市人
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
6月14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依法治省五年规划》的决议。
6月23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罢免刘延民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
决议。
8月16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94年财政决算的决定,关
于设立山东省环卫工人节的决定。
10月12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山东省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2月14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的决定、关于《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的决议
,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王佑臣关于山东省与越南广南-岘港省建立
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1996年4月17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武
钟恕关于山东省与奥地利上奥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议案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与罗马尼
亚克鲁日县建立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与加拿大新布伦瑞克省建立友
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6月15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9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
议,关于许可逮捕省八届人大代表刘洪熙的决定。
8月11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
传教育的决议。
10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的决议,关
于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
12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变更1996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
办公室主任武钟恕关于山东省与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科斯雷州缔结友好省州关系议案的
说明、关于山东省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赛皮克省缔结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1997年8月16日,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
会换届时间和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议。
10月15日,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
会议的决定,关于许可逮捕省八届人大代表王建亭的决定,批准山东省选举工作委员
会关于1998年全省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12月13日,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区的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
的决定。
1998年1月4日,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四)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1998年6月12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9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
决议。
8月10-14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武钟恕关于
山东省与巴西巴伊亚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与阿根廷火地岛省建立
友好省际关系的说明、关于山东省与秘鲁共和国拉利贝达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说明
、关于山东省与南非共和国西开普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说明4项议案。
10月12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
决定。
11月21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山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
的决议,关于召开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999年6月18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199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
决议。
8月22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
12月16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的决定。
2000年2月14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重新确定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
、历城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4月14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接受刘建志辞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职
务请求的决定。
6月30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议,关于
批准山东省1999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10月26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区的滨州市、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有
关问题的决定。
12月22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的决定。
2001年2月5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张伟龄
关于山东省与菲律宾北伊洛戈省缔结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4月6日,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2001-2005年依法治省规划》的
决议,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8月18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200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
议。
10月28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
间的决定,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王佑臣关于山东省与古巴哈瓦那省
缔结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12月7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的决定。
2002年1月24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王佑臣关于山东省与委内瑞拉苏利亚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议案的说明。
6月13日,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山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
精神的决议。
7月27日,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2001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9月28日,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
表大会换届时间和新一届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11月22日,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
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关于召开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03年1月12日,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五)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
2003年7月25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的决定,关于批准山东省2002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9月26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
11月28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的决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更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04年4月2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重新确定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市人大
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
7月30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山东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关于重新确定潍坊市坊子区、奎文区、安丘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许可逮捕省
十届人大代表李信的决定。
9月23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与突尼斯共和国
苏斯省缔结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
11月25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的决定,关于日照市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5年1月15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山东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
时间的决定。
7月29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批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安索阿特吉州及莫纳加斯州
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的议案》。
11月25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