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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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管理
行政机构管理,主要是对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进行管理,包括机构的性质、名称、
职能、级别和规模,以及内部机构设置等。
制定机构设置或调整的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或调整的指导思想
和原则、机构设置或调整的具体意见和理由,方案实施步骤和方法。方案一经批准,
就具有法定行政权威,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涉及到全局的方案,还要通过试点,逐
步实施。
规定行政机构设置限额。上级对下级机构设置的管理,主要是规定党委、政府工
作部门设置的数量限额,由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具体方案,按程序报批。机构改革方
案中,对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和调整,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规定。
具体审批机构设置或调整。对新建机构的设置、原有机构的撤销或合并、职能的
调整、级别名称的更改等,按程序进行审查批复。

二、人员编制管理
核定编制总额。全省人员编制总额及全省市、县(市)、乡镇层次的人员编制总额
,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各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额由同级机构编
制委员会核定。
制订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包括编制总额的内容,制订方案的依据,掌握的基本原
则和控制方式等。较大范围调整的编制方案,多是在进行机构改革、精简整编或政治
、经济、区划等发生较大规模调整时制订。
具体审批编制。需要定编和增减编制的地区和系统向上级呈报编制报告,由上级
审批。同级有关部门增减编制向主管部门报告,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进
行审批。

图3-10 2000年3月25-26日,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三、控制机构编制膨胀
山东省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除在机构改革期间集中进行机构
调整和压缩编制外,基本每年都召开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
作进行部署。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并通过考核、机构编制年度统计
等进行监督。经过努力,基本抑制了行政机关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膨胀。1983年,全省
进行机构改革,行政编制总额尚未核定,至12月底,全省党政群机关实有196507人(
不包括单列专项编制的公安司法系统,下同)。1986年,全省行政编制总额129750名
,实有200475人,超编54.5%;2000年编制232066名,实有215112人;2005年编制2
30539名,实有201551人。进入21世纪后,全省行政编制总额未再超员。
(一)加强宏观管理
1991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
的通知》,强调加强宏观管理,暂时冻结党政群机关的机构与编制;确需调整变动的
,在符合机构改革方向、原则和不突破现有机构编制总额的前提下,进行有增有减的
微调。同时要求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建立起配套有效的控制约束机制,坚决制止上级
业务部门对下级机构编制的干预。
199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管理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通知〉的通知》,提出贯彻执
行意见:巩固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机构
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专题呈报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业务部门干预
下级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2005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
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
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不
列入政府预算范围;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二)清理非常设机构
1993年6月,省委、省政府对省直218个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保留32个议事
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其余非常设机构一律撤销。同时明确规定,保留的议事协调机
构原则上不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2003年4月,省政府下发《
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决定省级机关设置各种议事协调机构和
临时机构35个,其中单设办事机构的4个,办公室设在政府部门的2个,在政府部门内
单设机构的6个,具体工作由部门承担的23个;其他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一
律撤销。
(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2005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
通知》,决定在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当年全省1510个乡镇中
,有1486个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全省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出现负增长,与上年相比
,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编制减少2160名,人员减少4370名。
(四)实行增人计划卡办法
1997年,省人事厅根据人事部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办法》,结
合山东实际,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纳入机
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管理范围的单位,增加职工均实行增人计划卡办法。机关事
业单位需要增加职工时,须填写计划卡,经人事部门审核签章后,凭卡到有关部门办
理分配、录(聘)用、调动、招收等手续,一人一卡,当年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增加职
工后,人事部门凭增人计划卡办理核定套改工资、养老保险、核增工资基金等。
(五)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自2005年起,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控制机构编制和财
政供养人员的增长,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同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考核任用的一项
重要内容。各级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民政、劳动保障、纪检监察和审计等
部门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上形成联动,齐抓共管,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
威性和法律效力。
2005年,开展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数增长情况的专项督察工作。同年9月
,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组成4个检查组,分
别到随机确定的县(市、区)和乡镇,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工资发放明细表、召开座谈
会和个别访谈、听取汇报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县、乡领导反馈,提出
整改建议;对好的典型进行总结推广,收到良好效果。
同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编制综合监督处。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也开始设立监督检查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体系基本
形成。

1983-2005年部分年份山东省党政群机关编制和实有人数统计表
(按机构层次统计)
表3-27
单位:人

┌──────────────────┬─────────────────────────┐
│项目 │年份 │
│ ├────┬────┬───┬───┬───┬───┤
│ │1983 │1986 │1990 │1995 │2000 │2005 │
├───────────────┬──┼────┼────┼───┼───┼───┼───┤
│总计 │编制│未定 │129750 │219654│229862│232066│230539│
│ ├──┼────┼────┼───┼───┼───┼───┤
│ │实有│196507 │200475 │259553│235018│215112│201551│
├─┬─────────────┼──┼────┼────┼───┼───┼───┼───┤
│其│省直 │编制│未定 │5869 │7118 │7364 │4708 │5199 │
│ │ ├──┼────┼────┼───┼───┼───┼───┤
│ │ │实有│5577 │7069 │7553 │7998 │4853 │5141 │
│ ├─────────────┼──┼────┼────┼───┼───┼───┼───┤
│ │地区 │编制│未定 │5855 │6501 │3763 │ │ │
│中│ ├──┼────┼────┼───┼───┼───┼───┤
│ │ │实有│8277 │5988 │10233 │6599 │ │ │
│ ├─────────────┼──┼────┼────┼───┼───┼───┼───┤
│ │设区的市及所属区、街道│编制│未定 │59043 │51625 │70523 │65628 │59640 │
│ │ │ │ │(含县级 │ │ │ │ │
│ │ │ │ │市及所属│ │ │ │ │
│ │ │ │ │街道) │ │ │ │ │
│ │ ├──┼────┼────┼───┼───┼───┼───┤
│ │ │实有│55090 │67218 │68045 │76411 │63594 │53967 │
│ │ │ │(含县级 │(含县级 │ │ │ │ │
│ │ │ │市及所属│市及所属│ │ │ │ │
│ │ │ │街道) │街道) │ │ │ │ │
│ ├─────────────┼──┼────┼────┼───┼───┼───┼───┤
│ │县级市及所属街道 │编制│ │ │41910 │58996 │27913 │24342 │
│ │ ├──┼────┼────┼───┼───┼───┼───┤
│ │ │实有│ │ │43972 │56949 │26295 │22175 │
│ ├─────────────┼──┼────┼────┼───┼───┼───┼───┤
│ │县 │编制│未定 │58723 │53796 │43564 │41025 │30508 │
│ │ ├──┼────┼────┼───┼───┼───┼───┤
│ │ │实有│72488 │62904 │73108 │45138 │40299 │28987 │
│ ├─────────────┼──┼────┼────┼───┼───┼───┼───┤
│ │乡镇(含县属农村区) │编制│未定 │260(只 │58704 │45652 │86446 │59865 │
│ │ │ │ │列农村 │ │ │ │ │
│ │ │ │ │区) │ │ │ │ │
│ │ ├──┼────┼────┼───┼───┼───┼───┤
│ │ │实有│55075 │57296 │56642 │41923 │72651 │42772 │
│ ├─────────────┼──┼────┼────┼───┼───┼───┼───┤
│ │省垂直管理机构 │编制│ │ │ │ │6346 │50985 │
│ │ ├──┼────┼────┼───┼───┼───┼───┤
│ │ │实有│ │ │ │ │7420 │48509 │
└─┴─────────────┴──┴────┴────┴───┴───┴───┴───┘

说明:1.山东省所辖行政公署在2000年以前陆续改为设区的省辖市,2000年以后无地
级统计数据。
2.1983-1995年,未单列省直垂直管理机构的编制统计,表中与其相关的数据空缺。
3.1983年正值机构改革,未确定编制,表中为当年统计的实有人数。

1983-2005年部分年份山东省省级党政群机关编制和实有人数统计表
(按系统统计)
表3-28
单位:人

┌─────────────┬───────────────────┐
│项目 │年份 │
│ ├────┬──┬──┬──┬──┬──┤
│ │1983 │1986│1990│1995│2000│2005│
├──────────┬──┼────┼──┼──┼──┼──┼──┤
│合计 │编制│未定 │5869│7118│7364│4708│5199│
│ ├──┼────┼──┼──┼──┼──┼──┤
│ │实有│5577 │7069│7553│7998│4853│5141│
├─┬────────┼──┼────┼──┼──┼──┼──┼──┤
│其│省委 │编制│未定 │884 │855 │975 │841 │963 │
│ │ ├──┼────┼──┼──┼──┼──┼──┤
│ │ │实有│831 │1001│890 │902 │834 │915 │
│ ├────────┼──┼────┼──┼──┼──┼──┼──┤
│ │省人大 │编制│国家机关│135 │230 │227 │194 │210 │
│ │常委会 ├──┤实有4296├──┼──┼──┼──┼──┤
│ │ │实有│ │159 │252 │226 │189 │221 │
│中├────────┼──┤ ├──┼──┼──┼──┼──┤
│ │省政府 │编制│ │4017│5254│5485│3085│3463│
│ │ ├──┤ ├──┼──┼──┼──┼──┤
│ │ │实有│ │5349│5581│6159│3266│3463│
│ ├────────┼──┼────┼──┼──┼──┼──┼──┤
│ │省政协 │编制│未定 │92 │93 │103 │134 │163 │
│ │ ├──┼────┼──┼──┼──┼──┼──┤
│ │ │实有│71 │105 │103 │116 │132 │162 │
│ ├────────┼──┼────┼──┼──┼──┼──┼──┤
│ │省民主党派 │编制│未定 │115 │126 │157 │109 │111 │
│ │ ├──┼────┼──┼──┼──┼──┼──┤
│ │ │实有│34 │75 │103 │139 │84 │98 │
│ ├────────┼──┼────┼──┼──┼──┼──┼──┤
│ │省人民团体 │编制│未定 │323 │392 │417 │345 │289 │
│ │ ├──┼────┼──┼──┼──┼──┼──┤
│ │ │实有│345 │380 │476 │456 │348 │282 │
│ ├────────┼──┼────┼──┼──┼──┼──┼──┤
│ │省统计局(曾单列)│编制│ │ │168 │ │ │ │
│ │ ├──┼────┼──┼──┼──┼──┼──┤
│ │ │实有│ │ │148 │ │ │ │
├─┼────────┴──┼────┼──┼──┼──┼──┼──┤
│ │待分配编制 │ │303 │0 │0 │0 │0 │
└─┴───────────┴────┴──┴──┴──┴──┴──┘

说明:1983年正值机构改革,未确定编制,表中为当年统计的实有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