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发展社会事业保障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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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社会事业
(一)发展文化事业
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企业文化、校园
文化、农村文化、家庭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文化下乡活动深入
开展,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2000年,全省由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3个,省命名的社会文化先
进县51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和文化模范地区29个,数量居全国首位。

图2-47 2000年,新建成的山东省图书馆。

2002年, 全省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21个,艺术表演场所105个,公共图书馆136
个,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59个,档案馆188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57个,馆藏总
量58 0万卷。全年共出版各类图书4867种、报纸154种、杂志284种。全省有市级以上
广播电台18座、电视台18座,县级广播电视台73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
93.5%和91.0%。有2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9个县(市、区)被省政府
命名为全省社会文化先进县。有29部文艺、理论等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开
展《山东省文化设施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
工作。
(二)发展卫生事业
1999年,全省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48个,覆盖城市人口1000余万人。全
省国家卫生城市11个,占全国国家卫生城市总数的30%。159个单位达到省级卫生先
进单位标准。129个农业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全部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提
前一年实现“九五”规划目标。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10个配套文
件。
2002年,全省拥有卫生机构1.75万个,其中医院和卫生院2980个、卫生防疫防治
机构360个、妇幼保健机构150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2.1万张。全省卫生技术人
员32.2万人,其中医生15.4万人、护师和护士9.8万人。
卫生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实施《山东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中医条例》
、《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
妊娠的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山东省大型医用
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等。
(三)发展体育事业
增加经费投入,改善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
动、评选全国体育先进县和省级体育先进社区活动。全省竞技体育实现重大突破,群
众体育蓬勃发展。人民体质普遍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定增长,国民体质
监测指标大多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999年,全省足、篮、排三大球历史上第一次有7支队伍进入全国甲级队行列,
鲁能泰山足球队在全国甲级联赛和足协杯比赛中勇夺两项桂冠,实现全省足球史上的
重大突破。
2000年,全省有17名优秀运动员参加悉尼奥运会,获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1
枚,实现山东省体育史上奥运金牌“零”的突破。青岛市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帆船
比赛举办权。
200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0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全省体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1998-2002年,山东省运动员共获世界冠军46个、亚洲冠军72个。在全国最高水
平比赛中山东省运动员共获金牌26.5枚,居全国第四位;总分1645.5分,居全国第五
位。

二、保障改善民生
(一)着力减轻农民负担
2001年4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在茌平
、肥城、莱州3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为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经验。
2002年,中央确定山东省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
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
员组成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各地普遍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领导干部包点
联系制度、职能部门分工联系制度、税改办人员工作联络制度、上下分级负责制度和
全面监督检查制度,从上到下形成一套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省政府印发《致全省
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和《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通告》,张贴到村,发
放到户,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各地
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税额的“三定”征管模式,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农
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
育经费正常需要)。对滩区、库区、湖区和高坡度山区的贫困农民,在一定时期内给
予减免农业税;取消88项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集资项目和47项由农民出资、出物、
出劳的达标升级活动。2002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正确处理
当前农村税费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
究的实施细则》。
2002年,新的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初步建立,改革后全省农民税费负担68.26亿元
,比改革前减少31.19亿元;农民人均税费负担98.06元,比改革前减少43.78元。
(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1998年,全省城镇和农村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企业职工统一的
养老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加快供水、供暖等公益事业和经
济适用住宅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妥善安置灾区群众生活;拨出专款
提高老复员军人生活待遇。经过多年努力,全省重点扶贫县全部脱贫。
1999年,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提高企业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
民收入水平。
200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社会保障的有关要求,确保离退休人员、
下岗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收入,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

2002年,全省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15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954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5806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住房使用
面积分别达到18.8平方米和25.6平方米,90.4%的城镇居民拥有住房产权。电脑、汽
车进入居民家庭。电话普及率每百人32部。
(三)基本建成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认真做好“两个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
老金的发放)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企业养老金基本做到
按时足额发放。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行调整,增加保障对象。全省优抚对象的
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000年,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初步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框架,
再就业工作成果显著,职工工资水平提高。
2001年,80个县(市、区)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2002年,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三条保障线制
度逐步完善。全省新增就业80万人。
1998-2002年,全省安置357万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100.3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
1998年,完成省“四五”扶贫攻坚任务,实现全省贫困县整体脱贫。
1999年,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对口帮扶力度。在安排外国政府
贷款、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建设资金等方面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其基础设
施建设、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和教育的投入,改善发展条件。通过减免土地使用费等
优惠政策,鼓励东部地区资源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西部转移。鼓励东部与西部在
经济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鼓励人才到西部创业,组织
西部劳务输出。建立“就业补贴”基金,鼓励东部地区的投资者到西部投资,根据安
排就业的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2000年,根据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加大扶贫工作力度
。1.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和贫困
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种养业以及相关的加工项目,拓宽
就业渠道,提高群众的收入水平。3.对自然条件极差的贫困村实行搬迁安置。4.动员
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2001年,省政府制定《山东省扶贫开发规划(2001-2002年)》。10月,召开全省
东西结合加快菏泽发展第三次工作会议。
2002年,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解决128万人历史性缺水饮水困难,农
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