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与产权产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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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
1993年9月,胜利油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成立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资金
管理中心,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为在职职工
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国家政策,明确执行标准和办法,并委托银行代为归
集、提取和管理职工账户。1999年后,油田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转为企业自我管
理,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管理员代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
业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集中处理业务和财务核算。2000年,胜利石油管理局根据国
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印发《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配合住房货币化改革,单位和职工分别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
的15%和7%缴存住房公积金,开办公积金贷款业务,形成公积金归集、贷款、财务、
查询、监管等综合网上业务管理体系。截至2005年12月,胜利油田共为20.5万名职工
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缴存率保持在99%以上,累计归集住房公
积金70亿元,累计提取26.1亿元;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3.34亿元,贷款逾期率低于1
.5‰。

二、房屋产权产籍
胜利油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采取房产处、二级单位房产科两级管理体制,以季报
、年报形式实现对房屋、住户等情况的动态管理。自1990年起,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有
房屋和职工住户档案,研制房产信息管理软件,建立健全房产信息数据库,实现房产
资料信息化管理。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2000年后,实行住房成本价售房,职工
拥有住房的全部产权。2004年,随着职工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
进和胜利油田内部住房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保护房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满足职工取
得住房产权证的愿望和住房市场交易的需要,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房屋权属登记
政策的要求,在完成公有房屋产权办证的基础上,胜利油田就职工个人住房产权证办
理的政策、组织方式等问题,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启动胜利油田
职工住房权属登记工作。截至2005年12月,共审核权属登记档案17.1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