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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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9月,胜利油田印发《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细
则,住房从无偿供给的实物型分配转变为以标准价向职工租售。1994年9月,售房标
准价为每平方米508元,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58元。1995年4月,印发《胜利石
油管理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细则,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住房
租售价格。1996年7月,胜利油田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中关于租金和住房标准价逐年测算的要求,调整住房租售价格,售房标准价提高到每
平方米568元、租金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2.8元。职工拥有所购住房的部分产权。

图9-2 胜利油田胜中社区集萃苑小区(2005年)。

1999年,根据中国石化《关于石油独立工矿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
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胜利油田取消售房
标准价,实行售房成本价和住房成本租金,规定售房成本价和租金标准,职工所购住
房由部分产权过渡到全部产权。 2000年9月,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
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胜利油田印发《胜利石油管
理局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经山东省和中国石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
公室批复实施,住房销售实行成本价,每平方米售价控制在1000元左右,职工拥有所
购住房的全部产权。
2001年,在初步建立住房货币化分配体制的条件下,成立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
易中心,建立住房交易市场,2003年7月印发《胜利油田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2005年12月,组建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胜利油田分中心,负责职工住房
交易业务的收件、初审、复审和代发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职工住房(含房改房、经济
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的转让、租赁、抵押、交换、继承、赠与等房产交易业务,形
成的房地产权属档案暂时自行管理。截至2005年12月,职工住房累计交易2023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