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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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后,胜利油田的薪酬管理工作由管理局劳动工资处负责,各二级单位下设
劳动工资科,三级单位配备专职劳资员。截至2005年底,全油田有劳资工作人员159
1人。

一、工资制度
1996-1999年,胜利油田陆续调整改革职工岗位工资标准和生活补贴标准;建立
滩、海工作临时津贴,调整和统一滩、海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书报费、洗理费、交通
费标准,建立误餐费和艰苦岗位津贴,晋升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调整职工工资收入
结构、归并津补贴,调整各类学校毕业生、新参加工作的学徒工、新接收的退役志愿
兵、义务兵的初期工资待遇。调整改革后,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设23个
岗位类别,操作服务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设18个岗位类别,技能工资标准的级别顺序由
降序改为升序,各类人员均按规定的对应关系套入新标准。
2000年10月,胜利油田建立职工水、电、气补贴制度,全面实行水、电、气收费
制度。
2003年,胜利油田印发《关于胜利油田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办
法,在全油田推广岗效薪点工资制,初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体,融效益、效率、技
能为一体,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
2005年,胜利油田完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三支队伍岗位序列,形成
“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和快速成长的通道,打破原有的“晋职
成才”格局。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实行基薪加业绩奖金的办法。处级领导班子成员
的薪酬和油田首席高级专家、高级专家、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的技术津贴和特薪
统一管理发放,并建立个人薪酬账户。

二、工资管理
1995-1997年胜利石油管理局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理期间,中国石油天
然气总公司对胜利石油管理局实行定油气配置量、定上缴利润和储量有偿使用费,生
产经营自负盈亏、生产建设资金自求平衡,工资总额和增加值、上缴利润及储量有偿
使用费挂钩的办法。
1998年后,胜利油田划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胜利
油田实行工资总额与利润、成本(费用)双挂钩的办法,同时考核减员分流、安全、环
保、质量等指标。
1999年,胜利油田将工资总量分为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按各单位劳动定
员核定基本工资和类别效益工资基数,把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与各单位的成本(费用
)、利润、资产收益率等经营承包指标挂钩,处级领导班子在职成员实行风险抵押金
制度。
自1998年起,胜利油田改进浮动工资办法,探讨制定岗效薪点工资制办法。200
1年3月,在滨南采油厂采油四矿进行岗效薪点工资制试点,4月印发《关于试行岗效
薪点工资制的意见》。2002年,岗效薪点工资制试点逐步扩大到临盘采油厂采油三矿
、油气集输公司孤岛分公司和供水公司纯化水厂等10个三级单位。2003年4月,胜利
油田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基础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二级单位在开
展“四定”(定任务量、定组织机构、定岗位、定人员),实施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价,
实行竞聘上岗,探索实施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推广岗效薪点工资制。
1998年9月,胜利油田建立职工内部退养制度。1999年5月-2001年3月,先后3次
对职工内部退养的条件和待遇进行调整。2001年7月-2005年7月,先后4次参照山东省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调整增加内部退养人员生活费。2004年1
0月,参照退休人员增发企业补贴办法,给内部退养人员增发企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