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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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底,胜利油田制定《胜利石油管理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暂行办法》和
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用工234822人全部签订劳动合同。1998年,
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作为实施用工管理的主要制度,胜利油田用工管理由此
步入法制化轨道。
1996年,进一步优化劳动力配置,通过实行提前退休、辞退农民轮换工、清退外
雇农民临时工、严格限制外部职工调入等措施,用工总量比1995年减少近4000人,首
次实现用工总量负增长。1993-1998年,实施职工提前退休政策,7558名职工办理提
前退休手续;进一步规范外雇工的使用与管理,制定《胜利石油管理局外雇临时工管
理办法》,从计划审批、招收录用、劳动合同、工资保险、检查监督等方面全程管理
,全方位控制,清退外雇农民临时工22000余人。截至1994年10月,劳动合同期满的
1214名农民轮换工全部辞退返乡,农民轮换工制度结束。
1998年,实施“以产定人、分流转岗、减员增效”工程,在开展定编定员、修订
完善“三岗制”(上岗制、试岗制、待岗制)动态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职工自谋职业
、辞职、内部退养等7个办法,至2000年底,1083人办理自谋职业手续,141人辞去公
职,20913人办理内部退养。2001年,修订《职工内部退养实施办法》,对内退政策
进行调整,废止自谋职业和职工辞职政策,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
2001年,制定《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减员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及《
关于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实施办法》等7项配套文
件,全面开展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协商一致的原则,经个人申请
、组织批准、签订协议、组织实施鉴证等程序,当年,全油田共有21705人协议解除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