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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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胜利油田成立财务结算中心,负责监督资金使用,管理各单位银行
存款,审查办理对内、对外资金收付结算业务。2000年3月,规范二级单位与多种经
营单位的结算行为,强化结算监督,监管违规现象。9月,实行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
及油建工程与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结算,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向胜利石油管理
局支付备料款,按照进度进行结算。12月,对内部担保进行清理,对管理局所属二级
单位为局属经济实体提供担保和多种经营单位之间提供担保采用不同的审批程序。自
2001年2月起,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范围包括管理局、有
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等交易行为,结算价格依据不同情况分别执行
国家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对银行账户实行限额管理,筹融资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核定的流动资金占用和长短期银行借款规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未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授权,不提供对内、对外担保。2001年12月,实行
新的资金用款计划,全额收缴二级单位从外部取得的货币资金。2003年9月,加强对
所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子公司资金预算制度,把子公司资金收支纳入胜利石油
管理局统一的资金监管体系,对子公司贷款进行限额管理,严禁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2004年11月,对所属二级单位实行营运资金定额管理,由管理局财务资产部提供测
算方法、依据、上限额度,二级单位自行预测、申报,按模拟市场法人的方式收取资
金占用费。2005年,与东营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署协议,启用企业网上银行系统

2001年起,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对银行存款实行AB户管理及协议存款,增加利息收
入,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后,在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下达的限额内与各家
商业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超过协定存款起存额度的按照1.44%计息,年利息收
入500万元左右。在确保供应处材料欠款不超过3个月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对大
宗材料实行预付款办法以争取最大的价格优惠,年节约采购资金5000万元。2002年底
,加大催收货款的力度,与系统内所有原油用户签订内部转账结算协议,保证原油货
款的回收。对各种呆坏账进行清理,累计提取坏账准备金8.96亿元。加强内部管理,
相继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内部资金有偿使用办法的通知》、《关于对应收款和原材料
库存资金占用按月进行考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清仓查库管理的通知》等管
理办法,加快应收款回收,压缩存货占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增加
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