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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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山东省境内。1996年后,胜利油田认真贯彻落
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建设项目开工前现
场规划制度,要求各单位用地时能用劣地的不占用良田,能用非耕地的不占用耕地,
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田用地对农业生产的影响。1997年,对油田建设征用的土地进行全
面清理登记,在对用地总量进行预测、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胜利石油管理局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制定“九五”时期用地规划和2010年用地计划,加强对油田建设用地
的计划管理。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施行后,修订完善《胜利石油管理局土地管理
办法》、《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用地标准》等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制定物探、钻井、
铺设管道、架设线路、试油作业和基础建设等方面施工建设项目的限额用地标准,为
建设用地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提供了依据。2001年,采用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测绘手
段,对油田使用的4万宗土地配置界址点坐标,实现土地管理从传统的静态报表数据
管理向动态的空间图形管理和宗地属性管理相结合的转变。
在加强土地管理的同时,胜利油田认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2000年开始,引
进荷兰暗管压碱新技术,对莱州湾8600亩荒碱地进行综合开发改造。至2002年底,土
地含盐量由开发改造前的25‰下降到6‰,达到农作物种植条件。2003年,对孤东10
万亩荒碱地实施开发改造,其中8640亩通过验收,新增有效耕地面积451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