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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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生产所用物资具有需求量大、品种多、供应及时率要求高等特点,1995年底
由物资供应处各专业公司及二级供应站分区设点,实行门市化供应。
1996年后,物资供应工作坚持“先海上后陆地,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
则,24小时保生产。对生产急用料、抢险救灾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先发料后办手续。
通过向重点工程派驻联络员或信息员、对重点物资供应实行动态化管理、现场办公、
服务回访、资金倾斜等,保证浅海石油勘探开发、三次采油、热电联供等一大批重点
工程的物资供应。截至2005年底,累计供应各类物资金额826亿元。
1996-2005年,胜利油田物资供应的方式、对象、范围发生较大变化。供应方式
方面,2000年前以用户自提为主,二级单位凭物资供应处开具的发料单到物资总库等
物资供应处直属库领料,少数急用料由物资供应处或生产厂商直接送达。自2001年起
,物资供应处尝试从化工料开始实行物资配送,此后逐步扩大配送的品种和范围。至
2005年,配送范围扩大到17大类上百个品种,全年配送物资额达52.46亿元,占物资
供应处当年物资发出量的56.8%,物资配送开始成为油田物资供应的主要方式,实现
了从领料制到配送制的转变。2005年,对施工作业单位实行“甲方供料”方式(即甲
方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委托乙方胜利石油管理局的施工作业单位提供施工服务时,施工
作业用料由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供应对象方面,由2000年前胜利
石油管理局一个企业变为管理局和有限公司两个独立法人,后又增加油田改制企业、
油公司、进入胜利油区的外来施工队伍等。供应范围方面,1999年前主要限于胜利油
区,后随油田外闯市场力度不断加大,逐步扩大到新疆、伊朗等国内外市场。
1996-2000年,油田物资价格管理内容相对单一。物资供应处向各单位供应专营
物资执行油田内部供应价。自2001年1月起,物资供应处向各二级单位供应的统购物
资按主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分别执行局定额价格管理中心核定的挂牌价和最高限价,不
再收取管理费。当年,因价格调整,为油田节约成本2亿多元。此后,物资供应处同
时加强对采购、供应价格的管理。2002年,建立物资价格动态资料信息库,实现对物
资采购价格及供应价格的实时监控。同年,制定部分下放物资主要品种采购供应参考
价。2003年,加强新产品的核价和外闯市场的价格审批工作。2004年,通过适时、合
理调整物资供应价格,为油田节约成本1亿元。2005年,通过ERP系统对物资采购供应
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图6-8 2003年8月,胜利油田物资总库库区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