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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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规划和安排,是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省发
展改革委作为省政府综合管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职能机构,负责编制全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省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强宏观调控,加大计划
管理体制改革力度。1995年,较大幅度调整计划种类,将之前的24项计划调减为10项
,计划内容作了较大改革。2002年,为进一步加快计划工作的职能转变,提出《关于
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措施和意见》,明确将计划工作重点转到加强对全省经济运行的
宏观指导和监测分析,为政府当好参谋;同时改革计划管理办法,年度计划体系由1
2项计划组成,计划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1993-2005年,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2个中长期计划,即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
划纲要;编制了13个年度计划,即1993-2005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
划。同时,与有关部门一起编制了部分中长期专题规划。通过计划和专题规划的编制
与监督执行,全省经济总量保持平衡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国民经济和社
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