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受理控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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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做好劝阻群众集体进京上访工作的通
知》精神,省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畅通信访渠道,变上访为下访,坚
持检察长接待重大来访、阅批重要来信制度。当年,全省各级检察长接待来访3507人
,阅批来信9805件,参与办案748件。各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下基层接访527人
次,接待群众396人次,就地办案123件;处理告急信访和集体上访672件,解决上访
老户问题168件。
1992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争创文明接待室活动。9月
,根据山东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做好文明接待、清
理和妥善处理上访老户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沂南县岸提镇河子沟村19名村
民,因怀疑村支部书记伙同会计、保管贪污村集体钱款,到省检察院上访。省检察院
及时与有关单位和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协调,共同研究处理措施,经耐心细致工作,
使这起集体上访得到妥善处理。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省检察院聊城分院召开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现场会,聊城分院作经验介绍。
1994年4月,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中政委9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
知》和《关于做好控申举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
机关完善措施,加强值班,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告急信访。其间,全省各级检察长阅
批来信11445件,接待来访4976人次,处理集体上访503件、告急信访416件,解决上
访老户377件。6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省级院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情况进
行考核的通知》要求,省检察院组织人员对全省基层检察院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情况
进行检查考核。当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35720件次。
199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对省检察院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情况进
行考评,当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省检察院和聊城市、淄博市、五莲县、淄博市淄
川区、菏泽市5个市(分)、县(市、区)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
待室”称号。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评比基层院文明接待室有关事项的通
知》,要求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1997年9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
待工作的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妥善处理告急信访、集体上访和上访老户,化解矛
盾,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当年,全省各级检察长阅批来信16141件,接待来访6828
人次,处理集体上访129件、告急信访650件,解决上访老户问题398件。
199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
度,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每月接访1次、市(分)检察院和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每月
接访2次。当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49695件次,其中各级检察长接访
8338件次。
199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工作组对山东省检察机关1995-1998年度开展文明
接待室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00年12月,聊城市、淄博市和五莲县、淄博市淄川
区4个市、县级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
号,潍坊市等34个市、县级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称号。
2001年,为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建设,认真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提高办理首次控告、举报、申诉、赔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稳定,省检
察院制定下发《山东省检察机关控申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全省各级检察
机关相继建立控申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
2002年8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上访老户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和山东省委关于切实做好上访老户工作的指示部署,省检察院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开
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检察机关于8月10-31日开展集中排查
调处活动,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群众关注的难点、热
点问题,可能导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不安定隐患作为排查重点,认真处理解决。
鲁南监狱服刑犯宋某反映其原籍村党支部书记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诉,经临沂市
及苍山县两级检察、公安机关联合调查,情况属实,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消除了不安
定因素。

图3-8 2003年,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设立流动申诉室,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003年1月1日,省检察院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来访规定》,要求全省
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5月,针对部分省市发生非典型性肺炎(简称“
非典”)传染的特殊情况,省检察院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做好“非典”
期间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查处“涉非”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枣庄市薛城区检
察院接到群众举报陶庄镇皇殿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倒卖政府发放的消毒液,对外来商
贩收取消毒费并涉嫌贪污的线索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5日内即侦查终结。8月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信访专项治理月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对近年的来信来访逐一排查
,省检察院先后派出4个督导组督办案件44件,并与济南市检察院等7个市级检察院签
订信访专项治理月责任书;各级检察院对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52起案件实行了定领导
、定人员、定任务、包做思想工作的“三定一包”责任制。
2004年2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
并成立处理涉法上访协调小组,先后派出20余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对涉法上访情
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调研。各级检察院共有204名正副检察长、385名部门负责人落实
涉法上访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聊城市
东昌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白云多年坚持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
问题,区检察院专门设立“白云热线”受理群众来访,受到当地群众赞扬。新华社为
此编发《聊城“白云热线”成为保稳定的平安线》的文章。
2005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济南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
作会议,省检察院在会上介绍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的工作经验。6-11月,根据最高人
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省检察院自
行排查管辖内涉检信访50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53件,至年底办结91件。

1991-2005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情况统计表
表3-30
单位:件

┌────┬───┬───┬────────────┐
│项目年份│合计 │来信 │来访 │
│ │ │ ├───┬────┬───┤
│ │ │ │小计 │集体上访│其他 │
├────┼───┼───┼───┼────┼───┤
│1991 │38438 │28065 │10373 │300 │10073 │
├────┼───┼───┼───┼────┼───┤
│1992 │31499 │22522 │8977 │273 │8704 │
├────┼───┼───┼───┼────┼───┤
│1993 │37107 │28334 │8773 │396 │8377 │
├────┼───┼───┼───┼────┼───┤
│1994 │35720 │28080 │7640 │503 │7137 │
├────┼───┼───┼───┼────┼───┤
│1995 │39085 │30890 │8195 │543 │7652 │
├────┼───┼───┼───┼────┼───┤
│1996 │53366 │42868 │10498 │846 │9652 │
├────┼───┼───┼───┼────┼───┤
│1997 │47370 │37354 │10016 │129 │9887 │
├────┼───┼───┼───┼────┼───┤
│1998 │49695 │38383 │11312 │1312 │10000 │
├────┼───┼───┼───┼────┼───┤
│1999 │40726 │29922 │10804 │1055 │9749 │
├────┼───┼───┼───┼────┼───┤
│2000 │37161 │25837 │11324 │1175 │10149 │
├────┼───┼───┼───┼────┼───┤
│2001 │37856 │28234 │9622 │796 │8826 │
├────┼───┼───┼───┼────┼───┤
│2002 │32770 │23338 │9432 │708 │8724 │
├────┼───┼───┼───┼────┼───┤
│2003 │26395 │20128 │6267 │271 │5996 │
├────┼───┼───┼───┼────┼───┤
│2004 │27091 │20476 │6615 │197 │6418 │
├────┼───┼───┼───┼────┼───┤
│2005 │25383 │19094 │6289 │126 │61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