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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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加“打拐”、“反盗窃”、“
禁毒”、“打击破坏通讯设备”等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行动,对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
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优先审理、及时起诉。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贪污受
贿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暂行规定》,全省检察机关按照要求把依法正确行使免予起诉
权、保证免予起诉案件质量、降低免予起诉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年贪污受贿
案件的免予起诉率比1990年下降19个百分点。
1992年,省检察院对1991年判决无罪的贪污、贿赂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经查,1
991年全省判决无罪的贪污、贿赂案件7件11人,出现错诉案件。省检察院制定改进办
法: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2.切实改进办案作风,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
;3.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把好案件定性关。
1993年,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参加“围歼车匪路霸”、“反盗窃”、“查禁卖淫嫖
娼”、“打击假冒伪劣”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和预审
活动1220案、1553次。济南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对208起重特大车匪路霸犯罪案件提前
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活动,受案后及时提起公诉,做到了案件无积压。按照全
国、全省打击走私会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的通
知精神,威海、烟台、青岛、东营、日照等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投
入打私工作,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走私犯罪案件20件45人,提起公诉20件46人
(包括追诉1人)。
1994年,省检察院为依法严格审查把关,降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免予起诉率,采
取以下措施:1.制定严格控制贪污贿赂案件免予起诉处理的规定;2.由法律政策水平
高的干警办理贪污贿赂免予起诉案件;3.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贪污贿赂案
件免予起诉办案制度和审批制度;4.完善免予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和检查制度。当年,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免予起诉贪污贿赂案件692件805人,决定免予起诉463件504人
,免予起诉率19.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1995年3月,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专业培训班,对47名负责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员进行培训。
1996年5-7月,根据全国“严打”会议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全省“破大
案、抓逃犯、打团伙”集中行动。同时,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在“严打”斗争中加快
案件消化处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工作中采取措施加快案件
消化处理,行动期间共提前介入侦查预审活动1486案272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
起诉、免予起诉案件8238件13174人,审结案件7930件12265人,审结率96.3%,基本
做到无积压案件。为做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对1
832名审查起诉干部进行系统培训,162个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配置计算机、录音机、
录放机、复印机等办案设备,并专设律师接待室。
1997年1月,省检察院印发《1997年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意见》,提出正
确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权,严格控制、依法办好不起诉案件,避免和
防止打击不力。7月,针对有些地方把免予起诉纳入不起诉范围的做法,省检察院提
出“严格执法、从严掌握”的适用原则,明确三类不起诉的适用标准,把不起诉工作
纳入规范化轨道。当年,全省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547人,不起诉率为2.06%。
1998年,针对《刑法》修订实施后出现的新罪名大量增加、法律解释滞后、办案
难度加大的新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注重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证据
意识,加大证据全面审查力度;2.加强对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认真执行告知
、听取意见等程序;3.对不符合新法律规定的办案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同年,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控制不起诉案件的要求,各地检察院结合教育整顿执法大
检查,对不起诉案件进行自查。省检察院抽查5个市(地)的45起不起诉案件,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1999年初,省检察院将案件质量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年终考核内容,组织全省进行
案件质量检查,对烟台等6个市级检察院1998年判决无罪的45起案件进行抽查,分析
导致无罪判决的原因系业务素质不高、办案责任心不强、配合协调不够、监督制约不
力。省检察院提出端正执法思想、强化证据意识、加强学习培训、落实办案责任制的
改进措施,各地检察机关相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济南市检察院
建立办理案件回访制度,将执法办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烟台市、枣庄市检察机关依
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审理案件简易程序,规范办案。
1999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行主诉检察官改革试点的要求,省检察院选
择3个市级检察院和8个基层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至年底,全省有54个单位、180名
主诉检察官竞争上岗,履行职责。同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积
极探索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的路子。枣庄市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对危害国有资
产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共办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9件,收到了办理一起案件、挽回一批损失、扶助一个企业的效果。
2000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各项公诉工作改革。1.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
责任制。省检察院制定《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召开主诉检察官
办案责任制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至年底,全省有17个市(分)检察院和133个基层检察
院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597名主诉检察官上岗履行职责。2.积极探索庭前
证据开示制度,先后在烟台、泰安等地进行庭前证据开示试点。3.实行不起诉公开审
查(听证)制度。济南、烟台、泰安、菏泽、德州等地检察机关对有争议和社会各界关
注的24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和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争取各界
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监督,促进了起诉环节的检务公开。同年,全省检察机关成立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科(室)86个,主诉检察官专案组103个,承担未成年人犯
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各地还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开设维权电
话,设立维权举报信箱,创建维权网络。
2001年初,全省检察机关对2000年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质量进行检查。经查,200
0年作不起诉处理的370人中,案件定性不当的3人,证据缺陷的2人,适用不起诉种类
不准确的3人。针对存在的问题,省检察院提出4条改进意见:1.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
察院的要求,从严控制不起诉;2.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
条、142条规定的条件;3.严格遵守办理不起诉案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4.进一步规
范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建立“
黑恶案件”督办制度,省、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直接督办,共办理黑恶势力案件2
05件671人。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宗涛等15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件,是
建国后山东省社会危害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图3-5 2001年, 济南市检察院对徐宗涛等15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提起
公诉。
2001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公诉工作新机制:1.深化主诉检察官
办案责任制改革。主诉检察官办案实行“三落实”,即案件落实到组、责任落实到人
、时间落实到天。全年主诉检察官决定起诉案件占全部起诉案件的90%。2.探索公诉
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新机制。全年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活动3000件,提出补充
侦查建议1万余条。3.试行庭前证据开示与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全年试行案件20
00余件,缩短办案时间一倍以上。寿光市检察院利用集中受案、集中阅卷、集中起诉
、集中开示和集中简化审的方式,在1个月内处理案件80件。
2002年8月,省检察院组织对1998-2002年全省起诉后被判决无罪的刑事犯罪案件
进行检查。经查,1998-2002年被判无罪案件14件15人,判决无罪的主要原因是审查
把关不严,起诉质量不高,起诉后证据发生变化,检察院、法院对法律适用存在认识
分歧。
2003年,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交由省检察
院审查起诉。省检察院公诉处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赴北京、安徽、江苏、河北等省
市,补查证据材料100余份,以确凿充分的证据证实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并增加认
定480.5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怀忠死刑。案件开
庭时,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处处长到庭观摩出庭公诉情况。同年,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诉工作规范化年活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建立判决无罪公诉案
件跟踪监控机制,规范公诉人出庭用语及行为。
2004年9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重点围绕提高公诉案件
质量、建立案件质量预警机制提出具体意见:1.完善无罪案件监控机制。对每一起无
罪案件,原办案单位都要写出书面材料逐级报至省检察院公诉处。2.建立撤回起诉案
件监控分析制度。对撤回起诉案件,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每月向市(分)检察院写出情
况分析,市(分)检察院公诉处每季度将撤回起诉案件情况报省检察院公诉处。3.建立
不起诉案件监控预警机制。超过预警指标的案件要报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4.建立
抗诉案件质量分析机制。省级检察院管辖地区每年抗诉率低于5%的,应报告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诉厅;撤回抗诉率高于30%、抗诉改判率低于40%的,应报告上一级检察院公
诉部门;省级检察院、市(分)检察院按照二审程序支持抗诉的案件被法院驳回后不再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市(分)检察院连续3年没有抗诉案件、县(市、区)院
连续2年没有抗诉案件的,应报告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
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办案质量检查活动。省检察院公诉处对济宁、淄博、
潍坊、日照、临沂5市检察机关2004年办理的不起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撤回抗
诉和抗诉未改判的331起案件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向全省进行通报,要求各
级检察机关针对问题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4月,省检察院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关于开展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调研活动的通知》
,对全省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经调查,全省有1
7个市(分)检察院、138个基层检察院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共有主诉检察官
541人;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了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实现相对独立,形成
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责、权、利相统一的新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了办案效
率和质量。

1991-2005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情况统计表
表3-15

┌──┬───────┬───────┬──┬─────┬─────┬──────┬─────┬─────┐
│项目│受案 │起诉 │其中│免诉 │不起诉 │退回补查 │侦查机 │检察机关 │ │
│年份│ │ │追诉│ │ │ │关撤案 │撤诉 │ │
│ ├───┬───┼───┬───┼──┼──┬──┼──┬──┼──┬───┼──┬──┼──┬──┤
│ │件 │人 │件 │人 │人 │件 │人 │件 │人 │件 │人 │件 │人 │件 │人 │
├──┼───┼───┼───┼───┼──┼──┼──┼──┼──┼──┼───┼──┼──┼──┼──┤
│1991│23767 │37651 │17318 │27148 │159 │3856│5835│97 │231 │2092│3614 │471 │678 │30 │58 │
├──┼───┼───┼───┼───┼──┼──┼──┼──┼──┼──┼───┼──┼──┼──┼──┤
│1992│20268 │31450 │15041 │23120 │111 │3536│5370│70 │220 │2101│3709 │405 │576 │40 │83 │
├──┼───┼───┼───┼───┼──┼──┼──┼──┼──┼──┼───┼──┼──┼──┼──┤
│1993│19525 │31307 │14162 │21839 │101 │2752│4517│39 │124 │2303│4229 │288 │446 │27 │48 │
├──┼───┼───┼───┼───┼──┼──┼──┼──┼──┼──┼───┼──┼──┼──┼──┤
│1994│24848 │39588 │18176 │28415 │129 │3335│5289│39 │167 │3457│6060 │393 │613 │44 │67 │
├──┼───┼───┼───┼───┼──┼──┼──┼──┼──┼──┼───┼──┼──┼──┼──┤
│1995│25040 │39717 │8354 │28146 │157 │3093│4944│26 │96 │3557│6734 │242 │431 │40 │69 │
├──┼───┼───┼───┼───┼──┼──┼──┼──┼──┼──┼───┼──┼──┼──┼──┤
│1996│31884 │48491 │23611 │35676 │151 │5898│8347│82 │192 │3719│6546 │516 │797 │73 │101 │
├──┼───┼───┼───┼───┼──┼──┼──┼──┼──┼──┼───┼──┼──┼──┼──┤
│1997│22350 │31918 │18226 │25751 │100 │127 │192 │355 │547 │3348│5321 │427 │670 │83 │126 │
├──┼───┼───┼───┼───┼──┼──┼──┼──┼──┼──┼───┼──┼──┼──┼──┤
│1998│24841 │35708 │21499 │30444 │124 │ │ │119 │169 │4618│7434 │520 │879 │167 │232 │
├──┼───┼───┼───┼───┼──┼──┼──┼──┼──┼──┼───┼──┼──┼──┼──┤
│1999│28663 │41290 │24692 │34772 │312 │ │ │137 │235 │5772│9639 │544 │888 │119 │183 │
├──┼───┼───┼───┼───┼──┼──┼──┼──┼──┼──┼───┼──┼──┼──┼──┤
│2000│29809 │44654 │26120 │38161 │878 │ │ │181 │370 │5372│8967 │687 │1224│143 │232 │
├──┼───┼───┼───┼───┼──┼──┼──┼──┼──┼──┼───┼──┼──┼──┼──┤
│2001│35811 │55395 │31145 │47079 │721 │ │ │282 │490 │3814│6599 │913 │1804│157 │255 │
├──┼───┼───┼───┼───┼──┼──┼──┼──┼──┼──┼───┼──┼──┼──┼──┤
│2002│35860 │54030 │31102 │45548 │548 │ │ │414 │663 │3253│5703 │960 │1754│288 │437 │
├──┼───┼───┼───┼───┼──┼──┼──┼──┼──┼──┼───┼──┼──┼──┼──┤
│2003│35817 │55021 │31417 │47021 │732 │ │ │462 │701 │3133│5850 │1207│2052│250 │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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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0419 │63373 │35070 │52939 │676 │ │ │382 │626 │3943│7971 │968 │1753│402 │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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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5199 │73138 │39719 │62071 │1210│ │ │190 │292 │5183│10915 │1376│2645│236 │4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