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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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05年是山东省检察事业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创新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
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各项职能不断加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15年间,山东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和
“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以发展社会
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为指导原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
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
极贡献。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山东省委的决策部署,
不断加大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8万余件,
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努力使干部少犯错
误,事业少受损失,社会更加和谐。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系统预防、同步预防、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增强预防成效,促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审查批捕、起诉的职能作用,与公安
、法院系统密切协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
人45.5万余人,提起公诉54.8万余人,维护了社会安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
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全省检察机关高举维护公平正义旗帜
,不断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以及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
督,积极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依法监督立案15133件,追捕追诉漏犯13254人,提
起刑事抗诉1069件、民事和行政抗诉10259件,同时严肃查处司法腐败犯罪,防止和
纠正打击不力的情况,保障人权。创立办案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把可能发生的矛盾消
解在执法办案中,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因素。
深化检察改革。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检察组织体系不断
健全,检察职能不断拓展,机构设置趋于合理,逐步形成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
诉讼监督三大业务格局,更加全面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2001年底,省检
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作出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决定,探索建立涵盖各项工作的制度
规范体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从粗放管理向规范管理,从凭经验习惯
办事向靠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的转变。建立健全以质量控制、检务公开、检务督察、人
民监督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执法的透明和公正。依托现代信息
技术,构建队伍、业务与信息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发生深
刻变革。
强化队伍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大力实施人才兴检、素质强检战略,正规化培训和
不同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蓬勃开展,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大,检察队伍日趋年轻化、
知识化、专业化,同时涌现出一批执法公正、清廉为民的先进典型。物质保障水平逐
年提高,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检察
工作科技含量明显增强,广大检察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检察队伍
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和检务保障显著改善,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
供了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