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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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管辖
1991-2000年,山东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分散于民一庭、经一庭和经二庭
等业务庭,由业务庭法官审理。全省法院除济南市和青岛市中级法院外,各中级法院
没有专司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的审判业务庭和法官。2001年9月,省法院确定民事
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2002年1月30日,省法院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若干
问题的规定(试行)》,重新调整知识产权案件地域、级别管辖范围,全省分为五个中
级法院管辖区以及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市南区两个基层法院管辖区,实行知识产权
案件的集中审理。山东省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
辖的省份。
2004年3月18日,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通知》,要
求全省各级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
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知识产权纠纷
案件受理范围的意见》,重新调整全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区域管辖、级别管辖等事
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自此实行集中管辖,统一由全省各中院和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同时赋予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知识产权纠纷
案件管辖权。自此,全省享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均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
权纠纷案件审判机构或确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人员。

二、案件审理
1991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类型主要为著作权纠纷、科技成果权纠纷
及其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商标权纠纷和专利权纠纷案件数量较少。1992年,案件类
型逐步增多,出现专利许可合同纠纷、非专利技术侵权纠纷等新案件类型。1991-20
00年,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案由于确定和把握缺乏统一标准,案件类型统计不准确。
2002年1月,为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省法院印发
《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受理范围的意见(试行)》,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划分为技术
合同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纠纷案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发现权纠纷
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和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大类,并细化为100个案件类型
。2002-200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606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
案件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分别为534件、514件和257件,技术合同等其他纠纷案件
597件。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以及网
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案件等开始出现。
2005年,全省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61%,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
申诉和上访行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全省法院树立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人合
法权益的理念,充分支持权利人合法诉求。对不及时制止侵权将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
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依当事人的申请积极采取诉前临时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失扩
大。当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并采取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措施
222件,受理和支持数量在全国法院位居前列。各中级法院在商标侵权案件审理过程
中,充分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判决确认了10个省内知名品牌
为驰名商标,为企业顺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1991-2005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主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统计表
表2-24
单位:件

┌─────┬────┬────┬────┬────┐
│类型年份│专利权 │著作权 │商标权 │技术合同│
│ │纠纷案件│纠纷案件│纠纷案件│纠纷案件│
├─────┼────┼────┼────┼────┤
│1991 │17 │3 │3 │0 │
├─────┼────┼────┼────┼────┤
│1992 │20 │11 │7 │1 │
├─────┼────┼────┼────┼────┤
│1993 │21 │7 │10 │10 │
├─────┼────┼────┼────┼────┤
│1994 │23 │16 │4 │190 │
├─────┼────┼────┼────┼────┤
│1995 │77 │18 │19 │173 │
├─────┼────┼────┼────┼────┤
│1996 │59 │13 │43 │125 │
├─────┼────┼────┼────┼────┤
│1997 │57 │15 │48 │119 │
├─────┼────┼────┼────┼────┤
│1998 │71 │19 │47 │147 │
├─────┼────┼────┼────┼────┤
│1999 │94 │35 │54 │105 │
├─────┼────┼────┼────┼────┤
│2000 │79 │22 │12 │217 │
├─────┼────┼────┼────┼────┤
│2001 │57 │48 │25 │81 │
├─────┼────┼────┼────┼────┤
│2002 │148 │77 │58 │441 │
├─────┼────┼────┼────┼────┤
│2003 │170 │151 │70 │427 │
├─────┼────┼────┼────┼────┤
│2004 │125 │141 │86 │43 │
├─────┼────┼────┼────┼────┤
│2005 │185 │198 │391 │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