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事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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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在2001年以前统称为经济审判,2001年全省法院机构改革,在
实行大民事审判格局、建立四个民事审判庭之后,改称为商事审判。
1991-2000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各地法院设立经济审判庭,开始审理经济合
同纠纷案件及法人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以及海事海商案件、涉外合同纠纷案件
、破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这一时期商事审判人员配备较强,依法审结了大量经
济纠纷案件,为法院系统培养了一大批审判业务骨干。2001年开始,全国法院建立大
民事审判格局,山东省各级法院陆续撤销原经济审判庭、民庭、知识产权庭,将三个
庭的职能进行整合,设立四个民事审判庭分别审理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经济审判自
此转变为民商审判,主要审理商事案件,包括国内买卖、借款、承揽、租赁、运输、
保管、仓储等传统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证券、期货、票据、保险、破产、信托
纠纷等典型商事纠纷案件,以及经济领域发生的如商事代理、行纪、居间、电信、邮
政、演出、餐饮娱乐服务、信用卡等类型纠纷案件。案件数量稳中有降,案件专业性
更强,难度不断加大,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商事案件的专业化及其与民事案件
的不同特点逐渐显现,商事审判走上了更加专业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至2003年4
月,全省法院系统建立民事审判新格局的审判机构改革工作全部完成。
为规范、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在
商事审判工作中先后制定规范性文件。1996年制定《关于当前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适
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8年制定《关于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
相关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1999年制定《关于当前审理经济纠纷案件
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
0年制定《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年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
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下发《关于审理以
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如何确定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2005年制定《关于当
前审理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
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开展商事审判工作。
1991-2005年,省法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查、汇编文件等方式,不断加
强对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指导。1991年组织开展经济纠纷案件质量评查,1996年组
织经济审判方式改革专项检查,2001年组织破产和企业改制专项检查,2005年组织金
融纠纷案件专项评查。先后组织编写《民商事审判司法文件选编》、《新合同法审判
实务研究》、《新类型民商事判例评析》等资料。

一、案件审理
1991年开始,全省商事案件数量及涉案标的额大幅上升,2003-2005年呈现稳中
有降的趋势,案件构成发生较大变化。1991-1995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时称为购
销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占三分之一左右,结案诉讼标的额则占到一半以上。自1996年
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取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为所有商事案件中数量及涉案标的
额最高的一种案件类型,200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商事案件156013件,结案标的
额270.68亿元,其中借款合同案件48363件,结案标的额147.95亿元,分别占到总数
的33.36%和54.66%。2004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2992件,结案标
的额190.43亿元,分别占商事案件总数的34.5%和58.96%。商事审判除涉及传统的经
济合同纠纷案件如买卖、借款、担保、承揽、租赁、承包、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
纠纷案件类型外,又增加了大量的诸如票据、存单、证券、期货、拍卖、典当、公司
股权、保险、电信、委托、行纪、居间、代位权、撤销权、广告、供用电、水、气、
热力合同、融资租赁等新类型商事案件,商事审判领域不断扩大。
1991-2002年,全省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大幅上升。1991年,全省法院受理破
产案件2件,1994年受理271件,1998年受理711件,2002年受理865件。2003-2005年
,全省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稳中有降,2003年受理815件,2004年受理687件,2005年
受理552件。2005年,省法院民二庭制定考核标准,山东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内率
先实行破产案件的单独考核,使全省法院破产案件的审理更加规范、科学和有序。

1991-2005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情况统计表
表2-22

┌──┬────┬─────┬──┬────┬─────┐
│年份│受理一审│审结一审 │年份│受理一审│审结一审 │
│ │商事案件│商事案件 │ │商事案件│商事案件 │
│ │数量(件)│标的(亿元)│ │数量(件)│标的(亿元)│
├──┼────┼─────┼──┼────┼─────┤
│1991│73475 │13.20 │1999│170714 │302.64 │
├──┼────┼─────┼──┼────┼─────┤
│1992│94016 │25.10 │2000│156013 │361.31 │
├──┼────┼─────┼──┼────┼─────┤
│1993│142674 │80.24 │2001│151557 │359.50 │
├──┼────┼─────┼──┼────┼─────┤
│1994│151711 │114.48 │2002│232155 │328.82 │
├──┼────┼─────┼──┼────┼─────┤
│1995│163051 │147.81 │2003│246853 │343.35 │
├──┼────┼─────┼──┼────┼─────┤
│1996│192995 │208.24 │2004│240587 │323.06 │
├──┼────┼─────┼──┼────┼─────┤
│1997│188549 │233.41 │2005│202639 │273.29 │
├──┼────┼─────┼──┼────┼─────┤
│1998│169809 │295.67 │ │ │ │
└──┴────┴─────┴──┴────┴─────┘

二、商事审判方式改革
山东省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经济纠纷案件大量增多,经
济审判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经济审判方式弊端凸现,妨碍了办
案质量和效率。对此,全省法院系统开始进行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各地中级法院和基
层法院相继召开审判方式改革现场观摩会、研讨会,部署审判方式改革工作。1996年
,省法院召开全省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座谈会,总结和交流部分法院在民事经济审
判方式改革中的经验和做法。至2005年,全省法院系统商事审判方式改革逐渐走向成
熟,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高效、先进的商事审判方式:1.全面落实以公开举
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庭审方式,使庭审真正成为审判的中
心,当事人抗辩意识显著增强,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明显提高。全省范围内所有的一
、二审商事案件均做到公开开庭审理,取代原来由承办法官独自调查的开庭方式,增
加了案件审理的透明性。2.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规定,积极完善商事诉讼证据制度,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推行商事审判举证
时限制度以及重大、复杂、疑难商事案件的庭前证据展示、交换制度,制定商事诉讼
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等,体现了程序公正和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当事人真正成为
诉讼主体。3.实行合议庭负责制,实现审理与裁判合一,充分体现合议庭的独立审判
作用和明确的审判责任。各级法院主管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
案件,强化合议庭职责作用。4.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自最高
人民法院1992年6月印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起,全省对商事案件裁判文书
进行统一和革新。改革后的裁判文书增强了逻辑性和说理性,经过辩法析理,使胜败
皆服,展现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提高了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度。

1991-2005年全省法院受理主要商事案件数量统计表
表2-23
单位:件

┌──┬────┬────┬────┬────┬────┬────┐
│年份│破产案件│买卖合同│借款案件│担保案件│票据案件│证券纠纷│
│ │ │纠纷案件│ │ │ │案件 │
├──┼────┼────┼────┼────┼────┴────┤
│1991│ │20132 │25118 │ │ │
├──┼────┼────┼────┼────┼─────────┤
│1992│4 │34011 │25583 │ │53 │
├──┼────┼────┼────┼────┼─────────┤
│1993│20 │61020 │39678 │ │38 │
├──┼────┼────┼────┼────┼─────────┤
│1994│178 │73051 │32506 │ │83 │
├──┼────┼────┼────┼────┼─────────┤
│1995│312 │71606 │40922 │ │157 │
├──┼────┼────┼────┼────┼─────────┤
│1996│515 │77449 │58058 │ │246 │
├──┼────┼────┼────┼────┼─────────┤
│1997│491 │70349 │55040 │ │501 │
├──┼────┼────┼────┼────┼─────────┤
│1998│620 │58633 │53368 │ │459 │
└──┴────┴────┴────┴────┴─────────┘

续表

┌──┬────┬────┬────┬────┬────┬────┐
│年份│破产案件│买卖合同│借款案件│担保案件│票据案件│证券纠纷│
│ │ │纠纷案件│ │ │ │案件 │
├──┼────┼────┼────┼────┼────┴────┤
│1999│461 │50325 │62966 │ │412 │
├──┼────┼────┼────┼────┼─────────┤
│2000│410 │42638 │49816 │ │419 │
├──┼────┼────┼────┼────┼─────────┤
│2001│590 │36252 │47619 │ │440 │
├──┼────┼────┼────┼────┼────┬────┤
│2002│510 │74346 │76840 │985 │225 │14 │
├──┼────┼────┼────┼────┼────┼────┤
│2003│607 │80267 │80075 │1358 │169 │1353 │
├──┼────┼────┼────┼────┼────┼────┤
│2004│680 │73176 │81299 │1556 │217 │463 │
├──┼────┼────┼────┼────┼────┼────┤
│2005│552 │69817 │75343 │1769 │136 │953 │
└──┴────┴────┴────┴────┴────┴────┘

说明:证券纠纷案件自2002年起单独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