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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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世纪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建立符合现
代法治精神、符合检察发展规律、符合我省工作实际的制度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省检察院党组“加强四项建设”的总体要求,
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
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保障在全
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改革
创新的精神,革除那些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不合时宜的做法和规定,纠正和防止执法
活动中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堵塞工作中的漏洞,依法创新规范管理机制和工作运
行机制。通过建立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制约有效、公正廉明的业务管理机制,规范
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通过建
立用人科学、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队伍管理机制,转变执法作风和工作
作风,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建立配置合理、渠道畅通、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保
障机制,改善装备条件,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总之,通过规范化建设,推
动检察事业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正确实施
。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需要
,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最具体、最实际的步骤和治本性措
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规范化建设
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院的决定上来,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努力把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必须把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结
合起来。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高检院有关规定的要求,通
过依法建制,依制管理,实现检察资源配置合理化,检察权责具体化,业务工作程序
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执法保障制度化,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
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是:(1)规范检察业务。以公正、文明、高效为目标,通过建立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机
制,规范办案流程、操作规则和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实现办案
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2)规范队伍管理。以建设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领导决策机制、干部
人事管理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等,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全
面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执法、廉洁从检;(3)规范行政管理。以保障检察工作的
顺利开展为目标,通过建立财务管理机制、物资装备管理机制、办公管理机制、生活
服务管理机制等,整合执法保障资源,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为检察工作有序运转创造
良好条件;(4)规范检察礼仪。以展示检察队伍精神风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为
目标,通过规范检察官仪表礼仪、公务礼仪、接待礼仪等,强化干警的司法品性和职
业修养,改进机关院容院貌,促进检察作风建设。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加强规范化建设,贵在坚持,重在落实。省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高检院
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的实践,在认真审查、修订过去制度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借鉴
各地规范化建设的精华,编制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以下简
称《汇编》),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汇编》是检察机关长期司法实践的总结,
是指导全省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和省委、高检院有明确规定的,
要认真贯彻执行;以前制定的制度,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执行;以前制定的制度与新制
定、修订的制度不一致的,以新制定、修订的制度为准;《汇编》中适用全省检察机
关的制度,各级检察院必须严格执行;《汇编》中针对省院机关制定的制度,各级检
察院可以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实际补充制定有关制度;《汇编》中收录的制度,有些
还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充实、完善,但在没有修订前,要按现有的规定执行。省院
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契机,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认真
组织干警学习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自觉用制度约束,按制度办事。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规范,自觉遵守规范,以自己的模范行
动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各级检察院检察长都要亲自抓,并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为组
长,政工、纪检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总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化建设督
察小组,具体负责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导工作。要明确责任制,把谁主管谁负责的日
常管理与统一监督检查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落实执行制度好
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力、违犯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
严肃批评,直至做出相应处罚,坚决不搞变通、不搞下不为例,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
做表面文章,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