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监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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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05年,全省监狱机关认真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方针,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监管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全省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改造质量显著提高,干
警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改造质量。全省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狱法》(简称《监狱法》),创新监管改造工作机制,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和文明化改造
水平显著提高。
严格狱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15年间,全省新收押罪犯251813名,释放22887
7名。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全省监狱实现罪犯零脱逃,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促
进全省经济发展和平安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文明监狱、文明监区、文明会见室等系列创建活动。至2005年底,全省
10所监狱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6所监狱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
级现代化文明监狱”。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和机制,全省累计有63441名罪犯脱盲
,74547名罪犯小学毕业,53178名罪犯初中毕业,3399名罪犯高中毕业,4442名罪犯
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监狱布局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设施面貌显著改变。15年间,先后建成任城监
狱、威海监狱,新迁址的滕州监狱、青岛监狱开工建设。全省有10所监狱对基础设施
进行功能性改造,监狱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善,提高了监狱警戒、防范和控制等安全
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