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山东省公证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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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1991年12月,山东省第一次公证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公证员协会成立
。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公证员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山东省公证员协会第一届理
事会,梁德超任会长,李振瑞、吕耀臣任副会长,李振瑞兼任秘书长。
1998年4月,山东省第二次公证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的《山东省公证员协会
章程》,选举产生公证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梁德超任名誉会长,公丕汉任会长,于
荣双、徐峰绪、付增敏、王成银、徐书堂任副会长,于荣双兼任秘书长。2000年3月
,山东省公证员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聘公丕汉担任名誉会长,选举姚
成林为会长。至年底,全省17个市相继建立市级公证员协会或公证员协会筹备组。

二、业务指导和监督
教育培训。1991-2005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公证队伍的实际情况,省公证员协会
每年分别举办全省新任公证员与新任公证员助理岗前培训班、部分公证处主任和骨干
公证员培训班、涉外及涉港澳台业务培训班。
制定业务规范。2001-2005年,省公证员协会先后编辑出版《公证员办证手册》
、《常用公证法律法规选编》、《公证常用合同参考范本》,为公证人员提供工作学
习用书;印发《严重公证质量责任公证处自律惩戒办法》、《山东省公证质量检验自
律规则》、《山东省公证质量检验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公证工作。
涉台公证业务指导。2001年,省公证员协会指定100名具有承办涉台资格、业务
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执业公证员,专门办理全省涉台继承、收养公证业务。按照规
定,对各市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涉台公证书的人员进行培训。《两岸公证书
使用查证协议》和《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规定,省公证员协会承
担寄送涉台公证书副本和核查涉台公证书两项职责。2001-2005年,省公证员协会共
审查、寄送涉台公证书副本20000余件,收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寄送的公证书副本72
90余件,查证回函215件。

三、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
(一)理论研讨
1991-2005年,围绕公证改革与发展、拓展与规范两个主题,省公证员协会组织
全省范围的公证员论文选拔推荐工作,每年各市择优向协会推荐10篇以上高质量论文
。省公证员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对报送论文进行严格评审,评选出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分别予以奖励。每年的获奖论文收录《山东优秀公证论文
集》、《山东公证理论与实践》等论文集中,发给全省公证人员学习参考,推进公证
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发展。
2004年7月21日,为深入推动公证理论研讨,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推动公证工
作创新发展,省公证员协会在济南召开中青年公证员学术研究会成立大会,与会者是
从全省公证行业中选拔出的56名年龄在40岁以下、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大
会通过《山东省公证员协会中青年公证员学术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
推选刘疆为会长,冷春、宋伟、崔培山为副会长。
(二)齐鲁公证论坛
2002年,省司法厅、省公证员协会创设齐鲁公证论坛,至2005年底,成功举办三
届,成为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员协会推进全省公证快速发展的品牌,在国内公证行业具
有较大影响力。
2002年12月17-19日,首届齐鲁公证论坛在德州市举办,主题是“公证改革中的
管理者”。各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处)长、各公证处主任、全省公证系统岗位技能竞
赛获奖者以及论文作者代表190余人参加。这是全省公证制度恢复20余年来举办的第
一次层次高、规模大、范围广的主任论坛。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在体制改革、内部管
理创新、分配制度创新、业务开拓创新等方面达成共识。
2003年11月12-13日,第二届齐鲁公证论坛在淄博市举办,主题是“县域公证处
发展与管理”。论坛强调,要积极开拓县域公证的特色业务,促强扶弱,确保县域公
证工作整体推进;要求用3—5年时间,使全省县域公证处赶上或超过先进省
(市、区)县域公证事业发展的步伐和发展水平。

图4-20 2003年11月12-13日,第二届齐鲁公证论坛在淄博市举行。

2004年11月13-15日, 第三届齐鲁公证论坛在青岛开发区 (黄岛) 举办,主题是
“公证职业法律责任及执业风险”。论坛对典型公证案例进行剖析,要求端正公证执
业理念和执业行为,把维护国家公信力放在工作首位,切实保护当事人利益和市场经
济秩序。
(三)交流与合作
2001年6月26日至7月6日,省公证员协会代表团考察并参观台湾的台北、台中公
证处,访问台湾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台南律师工会、王义雄律师事务所、
永然律师事务所。9月,应奥地利维也纳公证人联合会邀请,省公证员协会代表团赴
奥地利维也纳鲁道夫·哈弗尔公证事务所和法国巴黎南卡尔·皮埃尔公证事务所考察
学习。
2003年1月16日,由国际拉丁公证联盟、中国公证员协会联合主办的公证与经济
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47个国家的150名外方代表和100名中方代表出席会议。
山东省派代表参加会议,并作“中国公证人在公司法领域中的实践”的专题发言。8
月8-12日,华东7省(市)公证业务协作年会在长岛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华东各省(市
)司法厅(局)公证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部分公证处主任。济南、青岛、烟台、威海市
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处)长、公证处主任应邀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召开中国公证员协会
金融公证业务委员会会议,讨论修订《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资金监管公
证业务指南》、《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细则》等文件。
2004年7月20-21日,山东省公证员协会、上海市公证员协会、上海中法公证法律
交流培训中心在济南举办第十期中法公证法律专题讲座,法国法律和金融专家以及上
海市、山东省公证界骨干公证员100人听取讲座。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主席德科尔
等7位法律和金融专家,围绕法国公证法律制度建立与发展的主题作阐述和解释,山
东省公证员协会介绍了山东省公证重点业务开展及深化改革情况。
2005年5月10-16日,山东省公证员协会6名代表参加司法部赴香港考察团,对香
港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公证制度进行考察交流。11月27-12月9日,省公证员协会一行9
人赴欧洲学习考察,期间与奥地利公证协会进行座谈,参观了奥地利的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