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12348”法律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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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16日,东明县司法局在广泛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服务进万家
”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设立和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148”取自“要司法
”的谐音,包含着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服务请找司法行政机关的寓意。“148”
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开通,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得到司法部、山东省领导的高
度重视和充分肯定。12月,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召开全国法律服务
专用电话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推广山东省“148”建设经验。至1999年5月,
全省17个市级、145个县级司法局全部建立“148”协调指挥中心,开通了“148”法
律服务专线。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在工作手段和运作形式上进行创新,进一步丰
富发展“148”的服务载体和运作模式。莱州市“148”与公安“110”实行联动;菏
泽市在乡镇、行政村设立“148”联络处、联络点、联络员。威海、烟台、济宁、菏
泽等地开通“空中‘148’”、“海上‘148’”、“流动‘148’”、“湖上‘148’
”、“墙壁‘148’”和“版刊‘148’”等;济南市泉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开设了4部
尾数为“148”的“个人148”专线电话;枣庄市峄城区依托“148”建立社会矛盾调
处中心,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每月3次联合“会诊”
,现场调处疑难纠纷。这些创新举措使“148”法律服务专线很快被群众所知,并更
好地服务于群众。
2001年3月16日,省司法厅与省委宣传部《走向世界》杂志社联合制作开通山东
司法行政“148”法律服务网,利用网络宣传优势,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宣传。网
站含有法律法规数据库和邮件服务系统,实现网上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全省大多数
市和县(市、区)司法机关与省司法厅联网,并在山东司法行政“148”法律服务网上
建立宣传网页。之后,省司法厅对网站改版和更新,更名为山东司法行政“12348”
法律服务网。

图4-19 2002年4月,全省统一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群众提
供法律咨询。

2002年4月6日,全省停止使用“148”法律服务号码,统一开通和启用便于群众拨打
的“12348”法律服务专用短号码。2003年3月,省司法厅制定印发《山东省“12348
”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试行)》,对加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服务宗旨、工作原则、业务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工
作职责、软硬件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9月,下发《关于在全省学习推广济南市“12
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经验的通知》,总结推广济南市高标准建设“12348”法律服
务专线工作新模式的经验。
1998-2005年,全省“12348”(“148”)法律服务专线共受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322159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2343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承办各类法律服务事
项200337件,挽回经济损失21亿余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2002年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后,全省共接到咨询电话830473个,接待来访414777人
次,提供上门服务52727人次,解决纠纷71270件,提供法律援助2.8万余件,避免“
民转刑”案件27173件,减少信访111470件,收到“12348”法律服务专线受益当事人
送来的感谢信10364封,锦旗、牌匾1561个。“12348”法律服务的宣传引起国际组织
、外国官员和媒体的关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官员、英国司法官员、越南政府官员,
美国《洛杉矶时报》记者、日本电视台等官员、政府代表团和媒体多次实地访问和采
访、报道“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运行情况及社会效果,给予积极评价。
至2005年底,全省1900余个乡镇(街道)普遍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
立起经人事、编制部门批准的“12348”专门工作机构153个,配备专兼职值班人员5
262人,其中专职人员4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