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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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教教育坚持以政治教育为核心、以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辅以文化教育
的工作思路,相继制定一系列教育制度。1993年,省劳教局开始有计划地对全省劳教
系统教师队伍进行培训,开展优秀教案评比活动和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
动。2003年1月,省劳教局下发《关于印发劳教教育工作基础资料式样的通知》,统
一规范劳动教养人员登记簿等12种教育基础资料式样。6月,印发《〈劳动教养教育
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省、部级劳动教养学校考核细则》、《个别教育工作制度
》、《技术教育工作制度》、《辅助教育工作制度》、《改造质量考察制度》、《劳
动教养学校教师聘任制度》、《劳教人员教育档案管理规定》、《教学工作基本规程
》和《课堂教学工作规范》,对劳教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作出规定。2004年8月,制
定印发《劳动教养三段式管理方式教育工作细则(试行)》,依据相应的劳教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结合三段式管理方式,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设置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教
育时间。

一、政治教育
自1991年开始,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劳教系统针对劳教人员不同的罪
错和性质,分类编班,先后开展法律常识教育、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形势政策教育和出入所教育。每项教育结束时,对劳教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及格率均
在96%以上。
基础教育。1992年8月,全省各劳教所根据《山东省在公民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结合劳教工作实际,对劳教人员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2
000年前,政治教育使用司法部劳教局统一编写的《法律常识》、《思想道德修养》
和《爱国主义基础知识》课本,以课堂化教学为主。2002年3月,按照司法部劳教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教人员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省劳教人员进行公
民道德专项教育,教材以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司法部劳教局
2001年重新编写的《思想道德修养》课本为主。2001-2005年,政治教育实行周期性
教学,一年一个周期,依次进行法律常识、思想道德修养、爱国主义基础知识教育,
配合时事政治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每项教育结束后进行考试。
分类教育。1991年6月,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
和全国探索劳教工作特色经验交流会精神,省劳教局在省第一劳教所召开全省劳教单
位分类教育会议,认真总结分类教育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深入
开展分类教育的任务和措施。1991年下半年,各市属劳教所相继开展分类教育。199
5年7月后,全省各劳教所开始使用司法部劳教局编印的《财产型罪错矫治课本》、《
滋扰型罪错矫治课本》、《性罪错矫治课本》(分男女两本),对劳教人员进行分类教
育。2001-2005年,分类教育与政治教育同步进行。
入所、出所教育。自1991年开始,全省各劳教所根据省劳教局编发的《劳动教养
人员入所、出所教育教材》,对劳教人员进行入所、出所教育。入所教育时间为1个
月,主要是对劳教人员进行劳教机关性质、任务,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所内各项规
章制度、纪律,以及劳动生产等教育;出所教育时间为半个月,主要是进行政治形势
、理想前途和正确对待解教后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的教育,以及个体经营知识教育,
让即将解教的劳教人员做好适应社会的准备。1995年,全省各劳教所使用司法部劳教
局统一编发的《入所教育》和《出所教育》课本,对劳教人员进行系统、正规的入所
、出所教育。2003年5月,全省各劳教所使用司法部劳教局重新编写的《入所教育》
和《出所教育》课本。
心理矫治。自1991年开始,全省各劳教所开始借助心理矫治教育难以改造的人员
。1995年10月,省劳教局有计划的从各劳教所警察中培养心理矫治专业人员。2002年
8月,省劳教局在淄博市劳教所召开全省劳教场所心理矫治工作现场会,提出全省各
劳教所争取在3年内全面推开心理矫治工作。10月,省劳教局教育处研制出“2002版
劳教人员心理测试系统”,下发全省各劳教所应用。2003年4月,省劳教局印发《劳
教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办法(试行)》,首次对心理矫治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
施装备、心理矫治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培训和检查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文化、技术教育
文化教育。1991年后,山东省各劳教所对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仍以扫盲和小学教
育为主,有条件的劳教所继续举办初中以上文化补习班和函授班。1991-2005年,全
省劳教人员参加扫盲班学习10070人,获得扫盲证书5601人;参加小学班学习13563人
,获得小学毕业证书6999人;获证人数累计20899人。
技术教育。1991-2005年,全省11个劳教所(不含烟台市劳教所)共举办劳教人员
职业培训班358期,参加培训14907人;举办岗位培训班413期,参加培训27784人,获
得等级证书5394人;获证人数累计28149人。

图4-15 劳教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

三、辅助教育
文艺活动。全省各劳教所结合形势和政治教育,组织劳教人员开展不同形式的文
艺活动,宣传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扩大社会影响,启迪劳教人员心灵,活跃劳教
人员业余生活。1991-2005年,全省劳教所共开展文艺活动498次。
体育活动。全省劳教所每年春季、秋季举办体育运动会或小型体育比赛,1991-
2005年共举办体育运动会或小型比赛活动378次。

四、社会教育
1991年开始,为提高教育质量,搞活教育形式,全省劳教系统采取“走出去、请
进来”的方法,邀请地方专家、教授对劳教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和社会科学知识教育,
组织劳教人员到院校参观或现身说法;与劳教人员原单位、家庭建立帮教制度。199
1-2005年,全省有11个劳教所先后与劳教人员原单位、家庭、街道、派出所签订帮教
协议书39278份。

图4-16 2002年8月,“兵妈妈”齐亚珍到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