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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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根据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和每一时期形势变化及工作需要,及时确定调
研重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找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对提高政法和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全省社会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991年,组织开展“严打”问题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查清“严打”行动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有:有的地方“严打”斗争抓抓停停,时紧时松;有的地方“严打”斗争
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照搬上级方案,脱离当地当时实际;有的地方准备不足,仓促上
阵;有些干警存有厌战情绪;在有些案件处理上,政法部门间执法思想不统一等。针
对上述问题,省委政法委提出:要正确认识“严打”斗争的长期性和重要性,积极汲
取经验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及时分析形势,确定策略,广泛发动群众,充分
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加强执法监督,努力解决实际困难;要
处理好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斗争的关系、统一部署与因地制宜的关系、保持声威与注重
实效的关系;在打防结合关系的处理上,注重两手抓、两者并重,力求做到打中有防
、防中有打;组织发动和依靠群众,保护群众的积极性;要加强干警基本功训练,提
高斗争水平,适应“严打”需要。
1992年4月,组织开展“严打”和反盗窃问题调查研究。认为治安形势出现一些
新情况:犯罪总量增多、烈度增强,犯罪主体出现“四多”,即青少年犯罪多、团伙
性犯罪多、流窜犯罪多、重新犯罪多,侵财型犯罪日益突出。为此,省委政法委要求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
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务必搞准的方针;坚持走打防并举、综合治
理的路子;坚持强化基础业务建设,抓好经常性工作。在工作布局上,提出以抓好反
盗窃为重点,集中打击团伙犯罪、流窜犯罪和暴力犯罪,抓好治安后进区域、单位的
集中整治。5月,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通过调查,认为在综合
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实际工作中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组织领导与工作不相适应;管理
体制还没有理顺,特别是在“谁主管谁负责”方面,“条条”的作用仍然较弱;基层
基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治安管理存在不少漏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比较薄弱;激
励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为此提出强化三个建设、抓好三个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激励监督机制建设、强化治安队伍建设,继续抓好“严打”斗争、加强对青少年
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狠抓重点治理。10月,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组织开展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需要解
决的重大问题的调查。通过调查,提出:要加强对敌斗争,维护政治稳定;要打击各
种犯罪活动,保障社会安全;要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
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要在改革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
的领导。
1994年,组织开展对新形势下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案件上升的原因和亟须采取的
对策调查研究。从领导、打击、教育改造、社会管理、工作和政策法律等方面分析原
因,提出加强领导、依法严打、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治安防范、加强政法机关和干警
队伍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意见。
1996年,组织开展在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问题调查研究。认为全省政法
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主要问题是: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直接插手干
预执法活动;有些法院和审判人员裁判不公,故意偏袒本地当事人;公安、检察机关
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有关部门消极对待或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分析了存在
这些问题的原因,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角度提出意见。
1997年,组织开展政法机关人才结构问题调查研究。认为全省政法队伍存在的主
要问题是:人才总量严重不足;整体素质偏低;人才使用效率不高;人才待遇相对偏
低。对此提出对策: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高起点地引进人才;坚持激励和考核相
结合,高效能地管理使用人才;坚持引导和调控相结合,高质量地优化组合人才;坚
持政治和业务相结合,高标准地教育培训人才。
1998年6月,组织开展全省政法队伍反腐倡廉情况调查研究。调查发现,政法机
关中程度不同地存在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有令不行、有禁
不止,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等现象,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7月,对正确处理
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坚持党
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加大宏观调控,
搞好配套改革,加强监督制约,清除腐败现象,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
素质、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把握原则,讲究方法,及时慎重稳妥地处理好各种群体
性事件。
2000年6月,组织开展如何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问题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发
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递增性、趋利性、组织性、偏激性、突发性、仿效性、涉法性
、复杂性和反复性等方面特点,并从加快经济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
坚持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综合治理、坚持严
格依法处理等方面提出意见。8月,对中国加入WTO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新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加入WTO后,政法工作面临执法观念不适应形
势任务的需要,治安行政管理的方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刑事检察工作面临新的考验
,法律运用难度加大,执行难的问题更加突出等诸多挑战。为此,提出加强学习WTO
知识、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搞好政法工作改革、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化政法机
关职能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工作和加强理论研究等建议。
2001年11月,组织开展敌对势力对山东省进行“西化”、“分化”破坏活动情况
的调查,提出加强对敌斗争的对策和建议: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把握对敌斗
争的主动权;切实加强对因特网的监控和对反宣品的检扣工作;深入开展同“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依法坚决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切实加强国家安全法和保密
法的宣传教育。
2002年3月,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措施: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执法思想;坚持把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
重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从重从严打击
严重经济犯罪,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进一步改进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政法
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同年,组织开展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调查研究,认为各地党委政法委在执法督查方面主要存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工作发
展不平衡、监督手段偏软、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2003年2-7月,根据中央政法委通知要求,省委政法委围绕如何建立健全贯
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专家学者,
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明确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六
个体系”:1.政策法律思想体系,包括坚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严打”方针,坚
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专
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2.形势分析评估体系,包括明确评估内容,确定评估指标
,落实评估机构等。3.决策部署协调体系,包括突出打击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
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反馈系统等。4.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包括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深
入开展“严打”行动,切实加强治安防范,认真化解矛盾纠纷等。5.人财物力保障体
系,包括提高干警素质,做好司法保障,强化基层警力,完善法律保障。6.评价考核
奖惩体系,包括明确责任,科学评判,严格奖惩等多项内容。
2004年8月,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省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就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
工作的领导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党管政法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协管干部、监督职能
、明确和规范政法委的职责任务和机构设置、工作保障条件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加
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措施:1.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
政法工作领导的内容,包括确保政法部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领导和组织政法部门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严格公正执法,配强管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为政法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2
.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措施: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树立正确
的理念;规范关系,明确职责,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领导方
式、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
导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005年1月,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对正确处理企业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题开
展调研的要求,省委政法委会同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就正确处理非公有制企业
劳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进行调研。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矛盾存在主体多元化、内
容多样化、矛盾尖锐化、处理复杂化、事态扩大化等特点,从利益关系、就业引导、
行业规范、就业形势、政策法律、企业改制等方面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
问题的意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内部自我协调,加强动态监控机制建
设,加强权利维护机制建设,加强相关执法督促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
预防处理机制建设,构建维权组织网络。3月,省委政法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关工作的方案》的统一部署,自2月5日起
至3月初,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
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交通厅、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省粮食局、省地震局、省
气象局、省民航局、济南铁路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18个部门,围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总结各级党委政府高度
重视、坚持重心下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
工作方针、坚持专群结合和加大对维护社会稳定经费投入等经验,分析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面临的形势,并从领导、思想、机制、工作、法治等方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提出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维护稳定的
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完善维护稳定的预警体系;健全完善维护稳定的工作体系,包括
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维护治安安全、维护经济安全、维护信息安全、维护
公共安全等具体内容;健全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的法
律法规体系和保障机制。
9月,省委政法委与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
、省民委等部门组成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联合调研组,对全省民族工作与基层稳定
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考察了民族经济、民族教育、民族关系、民族干部培养等情况
,提出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好国家扶持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
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宣传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机制,
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防止在涉及少数民族的执法过程中引发新的矛
盾和纠纷,努力消除矛盾纠纷;要加强民族教育;注重培养民族干部,做好少数民族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12月,省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就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山东
进行调研,总结了平安山东建设的基本经验: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主
动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化解各类
社会矛盾;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
方面广泛参与;坚持从严治警,建设过硬的政法队伍。分析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问题:
社会利益不协调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十分突出,并呈现出新的特点;有些类别的刑事
犯罪仍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事故正处于易发多发的阶段等。同时,提出
进一步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机制;打防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强化新形势下对敌对势力的控制和打
击;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重点行业监管;大力加强政法队伍规范执法能力建设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