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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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05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司
法部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各项
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坚持确保狱所安全稳定第一的原则,着力完善和落实安全长效工作体系,推进监
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深化劳教管理工作改革,不断提高罪犯劳教人
员教育和改造质量。15年间,全省监狱劳教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建成10个部级现
代化文明监狱和4个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突出抓好司法所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一些地方基
层司法行政工作长期断层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村有调委会、乡有调解中心、县有联
席会议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化解矛盾效能明显提高。刑释解教
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顺利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统揽,顺利完成“二五”、“三五”、“四五”普
法规划和两个“依法治省”五年规划的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
强,依法治理实践持续深化。
坚持以拓展和规范为重点,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目标如期完
成,公证工作的社会诚信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被省政
府纳入“平安社区”工程),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
又快发展与平安和谐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