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检察技术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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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省有134个县(市、区)检察院设立技术机构。各级检察技术部门把办
案作为主要任务,坚持抓办案促建设,以办案求发展,办理案件数量增加的同时,办
理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青岛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坠楼死亡案,经重新鉴定,否定了
原办案机关认定自杀的结论,作出他杀的正确结论,改变了案件性质,被告人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1992年,省检察院录制《检察技术回顾与展望》,进一步促进全省检察技术工作
开展。8月,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印发《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起关键证据的鉴
定案件层报上级院备案。
1993年上半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局印发的《检察技术人员鉴定权管理暂
行规定》要求,省检察院组织对全省检察机关申请法医、文检、痕检、理化、司法会
计等技术鉴定权的393人进行统一考核、评审,授予鉴定权345人。6月,省检察院先
后举办新财务制度改革和法医新技术培训班。同年,全省检察技术部门对1992年办理
案件质量进行检查,经查,各类案件受案规范、程序合法、论证充分、结论准确。
1994年,省检察院提出加强技术工作、提高办理大要案科技含量的工作目标。全
省11个市(分)检察院和60个县(市、区)检察院成立保险理赔鉴定中心,4个市(分)检
察院和16个县(市、区)检察院成立司法技术鉴定中心。6月、7月,省检察院分别在淄
博市淄川区、临清市召开全省检察系统法医文证审查现场经验交流会。8月,烟台市
检察院、寿光市检察院、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信息
系统建设首批试点单位。
1995年3月,省检察院在济南组织全省检察机关视听技术资料观摩、评选活动。
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局在淄博市淄川区召开基层检察院检察信息系统评估验收
观摩推广现场会。
1996年3月,省检察院授予67人检察技术鉴定权,其中,法医22人、文痕专业10
人、司法会计35人。4月,在菏泽市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文检经验交流会。9月,
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局在济南举办第六期全国检察系统视听技术培训班,山东省
检察机关139人参加培训。
1997年3月,省检察院授予97人检察技术鉴定权,其中,法医24人、文痕专业40
人、司法会计33人。对全省技术人员鉴定资格进行清理整顿,保留495人鉴定资格,
撤销或终止86人鉴定资格。当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285名
检察技术人员申报职称,82人取得初级职称,其中,法医系列23人、工程系列59人;
159人取得中级职称,其中,法医系列74人、工程系列85人;22人取得法医系列高级
职称,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刑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检察机关案件
管辖发生变化,现场勘验的重点由重大责任事故转为复验现场及其他自侦案件现场。

图3-11 检察技术人员复验现场。

1999年7月,省检察院授予10人检察技术鉴定权,其中,法医5人、文痕专业2人、
司法会计3人。同年,省检察院投资70余万元配备英国产VSC2000型文检工作站。
2000年4月,省检察院印发《全省检察技术工作量化考评标准》,12月印发《山
东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部门办案工作规则》及各专业门类工作细则。
2001年4月,省检察院技术处下发《关于配合“严打”整治斗争积极做好检察技
术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检察技术部门为“严打”整治斗争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2002年2月,省检察院印发《检察技术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相互协作的实施办法
》。6-7月,全省检察技术部门对2000-2001年办理的5193起检验鉴定案件质量进行检
查,经查,检案程序和技术操作基本规范,没有发现错案。9月,省检察院授予32人
检察技术鉴定权,其中,法医13人、文痕专业1人、司法会计18人。
2003年3月,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利用视听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为办案服务
的通知》,各地开始推行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全过程录音、录像和多媒体示证。同月
,下发《关于对技术鉴定材料施行备案审查的通知》、《关于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同时,成立全省检察技术专业指导小组,制定《专业指导
小组工作暂行规定》。9月,组织专业指导小组成员对全省2002年后各类技术检案进
行检查,举办全省检察技术部门检验鉴定文书卷宗制作比赛。11月,省检察院在全国
率先制定《检验鉴定文书及卷宗制作规范》,并在全国检察技术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
发言。12月,在济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首届视听技术观摩会。
2004年4月,省检察院修订下发《关于加强检察技术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协
调配合的实施办法》,在济南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法医技术高级培训班。6月,最高人
民检察院确定省检察院为检验鉴定案件承办人责任制试点单位。7月,省检察院制定
《关于在全省部分市院检察技术部门开展〈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案件承办人责任制〉
试点工作和“检验鉴定工作零上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济南、青岛、烟台、枣
庄、淄博、东营等6个市检察院先行试点。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济南举办全国部
分省市文检专业人员上岗培训班。9月,省检察院技术处在章丘市检察院召开试点工
作现场会,青岛市检察院和章丘市检察院分别介绍开展重新鉴定告知制度和“阳光鉴
定”的经验做法。
2005年3月,省检察院决定授予烟台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等7个单位全省“优秀检
察技术处”称号,授予韩乃家等10人全省“十佳检察技术标兵”称号,授予徐博等8
人全省“优秀检察技术人员”称号。同月,省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技
术情况登记卡〉填报工作的通知》,规范检察技术情况登记卡填报工作。

1991-2005年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情况业务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3-35

┌──┬─────────────┬─────────────┬────┐
│项目│受理(件) │办结(件) │出具检验│
│年份├───┬────┬────┼───┬────┬────┤鉴定文书│
│ │合计 │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合计 │检验鉴定│文证审查│(份) │
├──┼───┼────┼────┼───┼────┼────┼────┤
│1991│16955 │5878 │11077 │3145 │2131 │1014 │3026 │
├──┼───┼────┼────┼───┼────┼────┼────┤
│1992│18300 │7343 │10957 │3216 │2223 │993 │2482 │
├──┼───┼────┼────┼───┼────┼────┼────┤
│1993│17930 │7067 │10863 │2851 │1870 │981 │1715 │
├──┼───┼────┼────┼───┼────┼────┼────┤
│1994│23460 │9283 │14177 │3865 │2542 │1323 │2656 │
├──┼───┼────┼────┼───┼────┼────┼────┤
│1995│37312 │14206 │21306 │6061 │4095 │1966 │5419 │
├──┼───┼────┼────┼───┼────┼────┼────┤
│1996│46264 │18201 │28063 │8730 │5810 │2920 │7366 │
├──┼───┼────┼────┼───┼────┼────┼────┤
│1997│35946 │11857 │24089 │10865 │7559 │3306 │9857 │
├──┼───┼────┼────┼───┼────┼────┼────┤
│1998│35230 │11979 │23251 │10529 │6817 │3712 │9878 │
├──┼───┼────┼────┼───┼────┼────┼────┤
│1999│45742 │14340 │31402 │16260 │11998 │4262 │14105 │
├──┼───┼────┼────┼───┼────┼────┼────┤
│2000│56959 │16429 │40530 │17799 │12027 │5772 │15327 │
├──┼───┼────┼────┼───┼────┼────┼────┤
│2001│50284 │19950 │30334 │18982 │12830 │6152 │16855 │
├──┼───┼────┼────┼───┼────┼────┼────┤
│2002│50022 │16018 │33914 │22756 │16335 │6421 │20858 │
├──┼───┼────┼────┼───┼────┼────┼────┤
│2003│25408 │6974 │18434 │12439 │6047 │6392 │11915 │
├──┼───┼────┼────┼───┼────┼────┼────┤
│2004│24060 │8192 │15868 │14373 │7766 │6607 │13289 │
├──┼───┼────┼────┼───┼────┼────┼────┤
│2005│19594 │3835 │15759 │13210 │3624 │9586 │11905 │
└──┴───┴────┴────┴───┴────┴────┴────┘